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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21MA7EDJF00 | 建设单位法人:张健 |
| 张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经济开发区 |
| ******年产3万吨金属装配式建筑材料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1-C3311-金属结构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经济开发区 |
| 经度:122.070453 纬度: 40.839710 | ****机关:盘****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1-27 |
| 大环审〔2025〕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943 |
| 17.2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21MA7EDJF0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121MA7EDJF0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103MA0QE6L90M | 竣工时间:2025-12-25 |
| 2026-03-30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6-30 |
| 2026-08-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807akNhm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占地面积20000m2,总建筑面积8992.48m2,建成后年产3万吨金属装配式建筑材料。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占地面积20000m2,总建筑面积8992.48m2,建成后年产3万吨金属装配式建筑材料。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号厂房生产工艺: 机加工:将钢材等切割为需要的尺寸、形状。此过程会产生噪声、下脚料及切割烟尘等污染物。 组立:将切割好的各构件进行组立,把大型构件的各个部位拼装成型;此过程的污染物为:噪声。 焊接:组立后的构件需要进行焊接;此过程的污染物为:噪声、焊接烟尘、焊渣。 抛丸:将完成的构件进行抛丸和表面处理,一方面为了除锈,一方面可以保证工件表面的光滑度;此过程的污染物为:噪声、抛丸废气、废钢丸。 成品:全部完成后的构件即为最终成品,经包装后外售;此过程的污染物为:废弃包装材料。二号厂房生产工艺: 折弯:将彩钢板通过折弯机折弯成型,形成所需的形状。此过程的污染物为:噪声。 冲剪:将原料按照设计位置要求进行切割;此过程的污染物为:噪声、金属边角料及少量金属粉尘。 压型:冲剪切割后的彩钢板按设计要求压型;此过程的污染物为:噪声、金属边角料。 焊接:压型后的构件需要进行焊接;此过程的污染物为:噪声、焊接烟尘、焊渣。 | 实际建设情况:一号厂房生产工艺: 机加工:将钢材等切割为需要的尺寸、形状。此过程会产生噪声、下脚料及切割烟尘等污染物。 组立:将切割好的各构件进行组立,把大型构件的各个部位拼装成型;此过程的污染物为:噪声。 焊接:组立后的构件需要进行焊接;此过程的污染物为:噪声、焊接烟尘、焊渣。 抛丸:将完成的构件进行抛丸和表面处理,一方面为了除锈,一方面可以保证工件表面的光滑度;此过程的污染物为:噪声、抛丸废气、废钢丸。 成品:全部完成后的构件即为最终成品,经包装后外售;此过程的污染物为:废弃包装材料。二号厂房生产工艺: 折弯:将彩钢板通过折弯机折弯成型,形成所需的形状。此过程的污染物为:噪声。 冲剪:将原料按照设计位置要求进行切割;此过程的污染物为:噪声、金属边角料及少量金属粉尘。 压型:冲剪切割后的彩钢板按设计要求压型;此过程的污染物为:噪声、金属边角料。 焊接:压型后的构件需要进行焊接;此过程的污染物为:噪声、焊接烟尘、焊渣。 |
| 本次验收不包含调漆和喷漆工艺,其余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抛丸粉尘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 |
| 抛丸粉尘废气处理措施变化优势分析:本次将抛丸废气原布袋除尘器变更为脉冲滤筒除尘器,属于废气治理设施提质升级改造,核心优势为:除尘精度提升、金属粉尘耐磨防破损、长期稳定超低排放、设备占地小、节能、运维便捷,从源头降低颗粒物排放与无组织泄漏风险,不新增污染物排放,废气治理效果优于原有布袋除尘工艺,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布袋统一****公司回收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滤筒统一****公司回收处理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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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483 | 0.0483 | 0 | 0 | 0.048 | 0.048 | |
| 0 | 0.0048 | 0.0048 | 0 | 0 | 0.005 | 0.0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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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1243 | 0 | 0 | 0 | 0.124 | 0.124 | / |
| 0 | 0 | 0.9458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 | 《**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 | 本项目生产不排放废水,生活污水****园区污水****经济开发区****处理厂(600m3/d)集中处理。 | 本项目监测期间化学需氧量最大排放浓度为125mg/L(标准值300mg/L);悬浮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5mg/L(标准值3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排放浓度为51.3mg/L(标准值250mg/L);氨氮最大排放浓度为14.8mg/L(标准值30mg/L);总氮最大排放浓度为28.6mg/L(标准值50mg/L);总磷最大排放浓度为2.34mg/L(标准值5.0mg/L),符合《**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中限值要求。pH检测数值最大为7.5(标准值6-9),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98-1996)表4标准。 |
| 1 | 抛丸机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本项目切割、焊接粉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抛丸粉尘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 | 本项目监测期间抛丸工序有组织废气(DA001)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4.6mg/m3(标准值为12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57kg/h(标准值为5.9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 |
| 1 | 风机、压型机、切割机、组立机、抛丸机、焊接机等设备 | 厂界东、西、北侧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南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 |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来自风机、压型机、切割机、组立机、抛丸机、焊接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主要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厂房封闭等措施控制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 本项目厂界东、西、北侧监测期间昼间噪声排放值为59dB(A)--63dB(A)(标准值:65dB(A)),厂界南侧监测期间昼间噪声排放值为64dB(A)、66dB(A)(标准值:70dB(A))。由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界东、西、北侧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南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 |
| 1 | 项目运营期地下水、土壤污染源主要为喷漆房油漆、危废贮存点内危废泄漏垂直下渗。针对企业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产生、输送和处理过程,采取合理有效的工程措施可防止污染物对土壤、地下水的污染。 | 本次验收不包含喷漆工序,不建设喷漆房;危废贮存点为重点防渗。 |
| 1 | 危险废物废漆渣、废油漆包装桶(废漆桶、废稀释剂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沾染切削液的金属碎屑、废过滤棉、废过滤纸箱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废活性炭不在厂区内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上门更换并处置。 | 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沾染切削液的金属碎屑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
| 1 | 企业通过认真执行关于风险管理方面的内容,并充分落实、加强管理,杜绝违章操作,完善各类安全设备、设施,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执行遵守风险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就能够保证环境风险管理措施有效、可靠,降低本项目的风险值,使本项目的环境风险达到可接受的水平。 | 企业落实环评中风险管理方面的内容,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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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