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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9-14
| 项目名称 | ****废气治理设施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市张星镇石对头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尹华凤 |
| 联系人 | 蒋黎黎 | 联系电话 | 137****2944 |
| 项目投资(万元) | 25 | 环保投资(万元) | 2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1-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10000t/a 膳食纤维深加工项目招环报告表【2020】68号:2 台天然气热风炉新增 1 根 15m 排气筒,一炉一筒,每台加装低氮燃烧器,废气分成两个排气筒达标排放。 2、原料处理项目招环报告表【2026】13号脱皮工序新增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处理后由 15m 排气筒外排。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天然气热风炉采取低氮燃烧器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高空 有环保措施: 脱皮工序采取布袋除尘器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高空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采用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定期检查维护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本项目仅改造废气治理设施,不新增建设用地,无植被砍伐、土方开挖,对区域生态环境无不利影响。 | ||
| 承诺:**** 尹华凤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尹华凤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5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