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建设的“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一**段)**段”包含2个子项目,其中“**分输站”项目位于**县荆溪镇关东村,“2#阀室”项目位于**县鸿尾乡奎石村。该项目总平面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由中石化******公司设计,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9855平方米,实用地面积9855平方米,容积率0.107,建筑密度7.17%,绿地率31.15%;总建筑面积1054.9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054.9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706.49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3辆,非机动车停车位7辆。其中“2#阀室”项目总用地面积1434.3平方米,实用地面积1434.3平方米,容积率0,建筑密度0%,绿地率30%;“**分输站”项目总用地面积8420.7平方米,实用地面积8420.7平方米,容积率0.125,建筑密度8.39%,绿地率30.9%,总建筑面积1051.9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051.9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706.49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3辆,非机动车停车位7辆。经审查,建筑设计方案符合《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条件要求。
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自然**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28日,公示地点: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一**段)**段现场、**县政务信息网(minhou.****.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0065、****2504,地址:****中心C楼资规局,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项目总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