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开展我院2027年中药配方颗粒招标采购项目采购工作,保障采购过程公平、公正、高效,我院现就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报名。
一、拟代理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7年中药配方颗粒招标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金额:70万元,据实结算(最终以正式发布的采购公告为准)
二、遴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未被列入相关不良信用记录名单;
****政府****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登记。
三、公告期限
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7日。
四、线上报名
(一)供应商在公告期限内,向邮箱****@qq.com提交以下PDF版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未展现经营范围,请扫描执照二维码获取经营范围信息,并将对应截图一并附上;
2.(1)若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若被授权人报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明确授权范围及期限)、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进行线上报名的有效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遴选。
五、遴选材料的编制要求
线上报名后的有效供应商,需按以下顺序装订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要求提交。
(一)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含合伙企业):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 “营业执照”复印件,若营业执照未公示完整经营范围,供应商须扫描经营范围二维码查询详细信息,并附上查询截图;
2.事业单位: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材料(按报名方式对应提供)。
(三)商业信誉及财务、税收、社保相关材料
1.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自拟格式,需明确承诺内容);
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自拟格式,需明确承诺内容);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自拟格式,明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信用状况证明
1.“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截图(需包含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类查询结果);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3.查询时间需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内,截图需清晰显示查询时间、查询主体及查询结果。
(六)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自拟格式,明确承诺内容)。
****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证明: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清晰显示备案信息)。
(八)业绩证明材料(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每项业绩需附:①采购代理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显示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签订时间);②对应采购结果公告截图(需显示项目名称、代理机构名称、发布媒介及发布时间)。
(九)《采购代理服务方案》(需加盖公章,内容需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团队配置、服务流程规划、时间节点管控、风险防范措施、服务质量保障等。
(十)其他优势材料:遴选申请人认为可体现自身实力的其他证明文件(如行业荣誉、业主评价、类似项目成功案例总结等)。
六、遴选材料装订与密封要求
(一)所有遴选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采用胶装(不得活页装订),每页加盖公章及整本骑缝章;
(二)材料需装入密封袋(采用不易拆封的包装),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三)密封袋封面需注明:“2027年中药配方颗粒招标采购项目代理机构公开遴选材料”、遴选申请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字体清晰可辨。
七、遴选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一)时间:2026年9月18日10时(**时间)
(二)地点:****(********总院)北8楼825会议室(**县**大道77号)
(三)方式:仅接受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逾期未送达、未按指定地点送达或遴选材料不符合装订密封要求、提供虚假材料的,均视为无效,遴选单位不予受理。
八、遴选办法
(一)资格审查:遴选****小组,对报名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确定合格遴选申请人名单。
(二)遴选评审:
1.若通过资格审查的遴选申请人仅1家,经核实其资格条件完全满足要求后,直接确定为中选代理机构;
2.若通过资格审查的遴选申请人为2家(含)及以上,将根据资质、业绩、方案、信誉、采购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比较择优确定。
九、其他说明
(一)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遴选申请人参与遴选所产生的交通、编制材料等一切费用自行承担,遴选单位不给予任何补偿;
(二)遴选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且3 年内禁止参与遴选单位任何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在委托合同中明确;
(四)遴选单位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遴选流程或终止遴选工作,相关调整将及时通知遴选申请人。
十、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遴选单位信息:
名称:****(********总院)
地址:**省**县**大道77号
联系方式:0898-****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