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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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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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9月14日 19:53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俭,郭天宇(第7、8、9、10、11、12、13包采购人代表),田党飞(第1、2、3、4、5、6包采购人代表),李永明,朱炬,段惠萍
总成交金额 ¥287.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黎薇、孙艺欣、严童、刘心田、王**
项目联系电话 0871-****1803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区**路5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1415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省**市人民西路32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1803
附件:
附件1 26.****.04更正稿-****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标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 **省**州****社区**大道346号 磋商总报价 (元):200000(元) 74.5
2 ****联合会 **市**区环**路219号 磋商总报价 (元):296000(元) 85.67
3 ****发展中心 **市****广场禧园3幢2单元1901 磋商总报价 (元):299000(元) 82.73
4 ****促进会 **市**路538号省民政厅内 磋商总报价 (元):295000(元) 67.75
5 ****促进会 **市**路538号省民政厅内 磋商总报价 (元):198000(元) 71.81
6 ****联合会 **市**区环**路219号 磋商总报价 (元):196000(元) 79.95
7 ****发展中心 **市****广场禧园3幢2单元1901 磋商总报价 (元):199000(元) 88.25
8 **市五****服务中心 **省**市**区普吉街道小屯路万科城-万科西郡小区11栋1-2层(小屯路76号11栋130号) 磋商总报价 (元):197000(元) 81.6
9 ******研究院 **市五****中心5楼 磋商总报价 (元):198000(元) 87.2
10 ****联合会 **市**区环**路219号 磋商总报价 (元):196000(元) 88.5
11 ******研究院 **市五****中心5楼 磋商总报价 (元):198000(元) 87.8
12 ******研究院 **市五****中心5楼 磋商总报价 (元):198000(元) 87.0
13 **** **省**州****社区**大道346号 磋商总报价 (元):200000(元) 74.9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1标段 ****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1标段 1标段至3标段围绕“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特殊群体民生领域需要开展3个社会服务项目。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2 ****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2标段 ****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2标段 1标段至3标段围绕“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特殊群体民生领域需要开展3个社会服务项目。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3 ****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3标段 ****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3标段 1标段至3标段围绕“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特殊群体民生领域需要开展3个社会服务项目。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4 ****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4标段 ****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4标段 4****大学****大学生公益创业项目属于民生领域的一种类型),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5 ****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5标段 ****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5标段 5标段至13标段围绕乡村**重点帮扶县、三区三州和边境、民族地区“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民政民生服务保障领域需求开展9个社会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6 ****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6标段 ****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6标段 5标段至13标段围绕乡村**重点帮扶县、三区三州和边境、民族地区“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民政民生服务保障领域需求开展9个社会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7 ****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7标段 ****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7标段 5标段至13标段围绕乡村**重点帮扶县、三区三州和边境、民族地区“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民政民生服务保障领域需求开展9个社会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8 ****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8标段 ****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8标段 5标段至13标段围绕乡村**重点帮扶县、三区三州和边境、民族地区“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民政民生服务保障领域需求开展9个社会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9 ****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9标段 ****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9 标段 5标段至13标段围绕乡村**重点帮扶县、三区三州和边境、民族地区“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民政民生服务保障领域需求开展9个社会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10 ****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10标段 ****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10标段 5标段至13标段围绕乡村**重点帮扶县、三区三州和边境、民族地区“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民政民生服务保障领域需求开展9个社会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11 ****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11标段 ****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11标段 5标段至13标段围绕乡村**重点帮扶县、三区三州和边境、民族地区“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民政民生服务保障领域需求开展9个社会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12 ****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12标段 ****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12标段 5标段至13标段围绕乡村**重点帮扶县、三区三州和边境、民族地区“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民政民生服务保障领域需求开展9个社会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13 ****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13标段 ****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13标段 5标段至13标段围绕乡村**重点帮扶县、三区三州和边境、民族地区“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民政民生服务保障领域需求开展9个社会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俭,郭天宇(第7、8、9、10、11、12、13包采购人代表),田党飞(第1、2、3、4、5、6包采购人代表),李永明,朱炬,段惠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按服务类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计费基数为各标段的成交金额。
2)采购代理服务费接受以下形式:现金、电汇、网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30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分别为:1标段:3000.00元;2标段:4440.00元;3标段:4485.00元;4标段:4425.00元;5标段:2970.00元;6标段:2940.00元;7标段:2985.00元;8标段:2955.00元;9标段:2970.00元;10标段:2940.00元;11标段:2970.00元;12标段:2970.00元;13标段:3000.00元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538号

联系方式:0871-****1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方式:0871-****1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黎薇、孙艺欣、严童、刘心田、王**

电 话:0871-****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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