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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湖生态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沙漠公园(一期)污染防治设施调试起止时间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第二师**市政法系统排水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第二师**市
建设内容: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污水管道3300米,采用DN300涂塑钢管,直径700混凝土砌块压力排水井83座;②**钢筋混凝土污水调节池1座(容积1500立方米),污水泵房60平方米,选用**污水泵,二用一备,扬程:60m,功率:55KW,单台排污量200立方米/小时。本项目于2020年4月8日取得《第二师**市政法系统设施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师市环审字〔2020〕57号)。
竣工日期:2021年4月31日。
项目从建设至竣工期间未收到针对本项目的环境投诉、****环境保护部门的处罚等,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以公示,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司提出书面反映。
公示期为2026年9月14日-2026年10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
联系电话:186****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