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供电局:
你单位报送的由**中气****公司编制的《110千伏明城(洞心)送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报批申请等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市**县**镇,属**项目(项目代码:****)。拟**一座110千****电站,主变容量1×50MVA,2回110kV出线,5回35kV出线,12回10kV出线,10kV并联电容器1×(5.01+5.01)Mvar;**楚越~明城110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长度约17.1km,立塔56基;**沙旺~明城110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长度约8.8km,立塔29基;同塔架设1根48芯的OPGW光缆;在220kV楚越站**1个110kV楚明出线间隔。
项目总投资86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万元,占总投资1.01%。
二、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下列重点工作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主要污染因子能够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因此,****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你公司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相关设计标准、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应符合项目所行环保要求和相涉区域的总体规划。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料、建筑垃圾、弃土和污水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妥善处置,禁止占用水源保护区和污水外排;要采取洒水、隔离、遮盖等措施,防治扬尘、噪声污染环境。
(三)加强电磁污染防治。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电站四周厂界处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工频电场强度不大于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μT的标准要求。
(四)做好运营期间的固体废物管理,规范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的贮存、转移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
四、项目施工期、运营期须按《报告表》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发现环境污染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
五、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请**市生态环境****支队、****环境局分别做好项目执行“三同时”情况执法及施工期、运营期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八、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项目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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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