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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条件 | |||||||||||||||||||||
| 佳****基地项目-车间施工工程,招标人为****,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活动。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佳****基地项目-车间施工工程 |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佳****基地项目-车间施工工程,单跨长7.5m-31.5m。位于**区傅庄街道沂册路与涑河路东,总占地40.63亩,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总投资3.6亿元人民币,项目**杜旦子村,西至房德科创园 ,南至杜旦子村,北至沂册路。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深加工车间、分级车间、动力车间、门房的土建、安装等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须包含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无行贿记录截图、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 )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http://www.****.cn/home)无严重失信、无重大税收违法记录;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投标事宜。 6.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四、采购文件获取 | |||||||||||||||||||||
|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1)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线上。(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①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网上下载。供应商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及首页“CA数字证书办理”;②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未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不具备投标资格(以到账时间为准);(代理机构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公司九曲支行;交纳账号:291********050****2320;行号:402****00238);电子标服务 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09月15日 00时00分00秒 到 2026年09月21日 00时0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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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投标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 |||||||||||||||||||||
|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递交;登录供应商系统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中心保持一致)。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标书代写 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 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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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 1.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0日 09时00分 2.开标地点:**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证书锁或新点标证通(与制作投标文件时同一把锁)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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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发布公告媒介 | |||||||||||||||||||||
| 本公告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 |||||||||||||||||||||
| 八、其他说明 | |||||||||||||||||||||
| 无 | |||||||||||||||||||||
|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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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监督部门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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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部门名称:综合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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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地址:**市**区**路辅道与罗三路交汇正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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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539-****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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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联系邮箱:****@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