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180万米硅胶皮革、20000吨离型纸、1.8亿平方米广告车身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5日—9月2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生态环境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3-****447
地 址:****中心****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180万米硅胶皮革、20000吨离型纸、1.8亿平方米广告车身贴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南一路9号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省****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年产180万米硅胶皮革、20000吨离型纸、1.8亿平方米广告车****经济开发区南一路9号,****开发区经发局于2026年5月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项目整合利用原****公司土地及厂房,建设搅拌机、涂布机、导热油炉、热风炉、分切复卷机、淋膜机、印刷机等生产设备,建设5条硅胶皮革生产线、6条离型纸生产线、2条广告车身贴生产线,配套建设相关公辅、储运和环保设施,形成年产180万米硅胶皮革、20000吨离型纸、1.8亿平方米广告车身贴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废气:按《报告书》要求,根据项目所产生的废气特征对各类废气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提高收集效率,确保废气排放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气筒,并按要求设置监测采样口和采样平台。1#厂房离型纸、广告车身贴生产线搅拌、涂布、印刷、烘干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RTO蓄热式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2#厂房硅胶皮革生产线搅拌、涂布、烘干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热风炉配套低氮燃烧,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导热油炉配套低氮燃烧装置,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DA004)排放;淋膜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5)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6)排放。项目废气排放分别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4/4812—2024)、《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2—2008)、《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按《报告书》要求自厂界外设置100m环境防护距离。****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工作,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环境敏感建筑。
废水: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排放。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排****处理厂。项目废水排放执行《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2—2008)****处理厂接管限值标准。厂区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涂布生产装置区域、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各区域防渗系数应达到相应要求。固体废物: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贮存,规范利用处置,做到“减量化、**化、无害化”。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按《报告书》要求采取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排放限值。
环境风险: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池(容积不小于350m3),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和物资,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风险防控工作纳入项目建设“三同时”管理。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