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二次)中标结果公示
内容: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折扣率 |
| 第一中标人:**** | **县绥安镇麦埔村 | 83.00% |
| 第二中标人:******公司 | **省**市****开发区 | 83.00% |
| 第三中标人:**县恒****公司 | ******开发区 | 83.00% |
| 第四中标人:**县**汽车修配场 | **省**市**县绥安镇大陂新村139号 | 83.00% |
| 第五中标人:******公司 | **省**县绥安镇印石北路25号 | 83.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中标折扣率 |
| **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二次)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83.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评审专家: | 杨强彪、郑荣平、黄智龙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向前三名中标人收取,费用由三名中标人平均分摊。参照闽招协〔2021〕32号文件收费标准的65%计取,最终代理费以成交金额作为基数计算代理费(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取)。代理服务费由前三名中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5341元;每家中标人所付的代理服务费为1781元;
收取对象:本项目前三名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县绥安镇金浦大道中78****广场4幢2706室
联系方式:0596-****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省中福****公司
地 址:**省**市**区福新中路89****广场603室
联系方式:198****2955
采购人:****
代理机构:**省中福****公司
日期:2026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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