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万橡木材加工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0898-****6004
通讯地址:**市****服务中心
邮编:571400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 项目名称: | **万橡木材加工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省省直辖琼****村委会****居委会一楼后院空地 |
| 环评单位: | ******公司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总用地面积5741.59m2,建设内容主要有加工车间700m2、烘干车间307.2m2、成品仓库750m2、办公生活区180m2、原料车间500m2等。项目收购橡胶木,通过断木、切割、防腐、烘干等一系列工序,生产自然板3000m3/a、木条(规格材)2500m3/a。 |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1)废水:运营期项目锯木冷却用水量极少,大部分蒸发,少部分被木料吸收夹带,在烘干环节蒸发损失,不外排,无废水产生;防腐用水少部分被木料吸收夹带,在烘干环节蒸发损失,大部分经防腐液回收池收集循环使用,不排放,无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项目使用成型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干燥炉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木材加工各生产工序均采取收尘箱+吸尘管+袋式除尘器的方式进行收集治理并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物料堆场粉尘(无组织)采取具备防雨、防风功能,产品、边角料堆场设置围挡设施。烘干异味(无组织)烘干房位置布置在敏感目标非主导风向上风向且远离的区域,且从平面布置上,最大程度远离敏感点。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加强封闭性、加强消声(隔声)、加强设备减振基础,选择低噪声成套机组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维修,避免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升高。 (4)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炉渣、木屑、防腐沉淀物经收集后外售。防腐剂包装袋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润滑油和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现行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选址合理。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在全面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建设单位在营运期内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项目属于C2011锯材加工、C2019其他木材加工。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工业炉窑为配备高效环保治理设施的干燥炉(窑),不属于目录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相关规定,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外的,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的属于允许类。 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不属于《**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中的禁止类、限制类目录清单。因此,本项目为允许类。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 |
| 选址合理性: | 本项目位于**市万****居委会,用地面积5741.59㎡,根据相关规划图,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规划保护林地等法律法规禁止区域,用地选址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要求。 依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项目位于乡村发展区。《**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乡村发展区可用于林业生产、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统筹安排工业等经营性用途布局等;根据《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实施意见》(琼自然资规〔2021〕11号)明确将木材加工及木制品业用地纳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范围,土地用途可确定为工业用地。2023年**市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成果确认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根据《**省自然**和规划厅 ****农业农村厅 ****林业局关于加强农村产业发展用地用海要素保障促进乡村**若干措施的函》(琼自然资函〔2024〕1310号)要求,本项目属于直接服务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加工的农村产业项目,纳入农村产业发展用地用海保障范围。 根据政策,各市县可预留不超过村庄建设用地总规模的5%作为规划机动指标,用于安排暂时难以明确具体用地范围、用地规模或用地性质的农村产业项目,以“点位示意”或“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等方式将项目纳入村庄规划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本项目属于木材加工类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符合政策用地保障导向,****政府已明确在后续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中,将该地块纳入乡村规划范畴划定为工业用地,完全契合政策中农村产业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的管理要求。 ****政府也已出具意见,明确在满足环境评估要求的前提下,可暂时保留该地块作为木材厂的用途,后续将在村庄规划编制中完成用地性质的法定化落地。 综上所述,本项目完全符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管控要求和**省农村产业用地要素保障的政策导向。 |
| 清洁生产水平: | / |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 |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的过渡阶段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
| 环境风险控制: | / |
| 公众参与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