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时间:2026-09-15
****(以下简称“国资公司”****公司管理范围内公****商铺的修复、修缮等零星作业。因工作需求,拟通过询比采购方式选聘造价咨询咨询服务单位(以下简称“咨询服务单位”)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现发布询比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咨询服务单位参与响应。
一、服务内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9月30****公司管理范围内公****商铺的修复、修缮等零星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单个零星修缮项目需单独提交造价咨询相关成果报告。
二、咨询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1.具****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资格。
2.项目负责人要求:需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为响应单位本单位注册人员(注册单位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同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期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企业类似业绩:近三年(2024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咨询业绩,需提供合同、审计报告或成交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4.需提供法人证明材料;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人相关材料。
5.企业信誉要求: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该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标书代写
注:
1.上述所有要求材料须全部提供,缺一不可。
2.若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响应。
三、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9月30日止,完成服务期间所有承担项目的造价咨询成果报告提交及资料存档工作。
四、报价方式及要求
1.报价依据《****物价局关于调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综合【2012】66号)文件规定报下浮率,下浮率≥5%,否则视为废标。
2.按单宗零星修缮项目独立据实结算,单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收费标准依据《****物价局关于调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综合【2012】66号)文件执行,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
3.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造价咨询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材料费等,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五、响应文件递交要求标书代写
(一)报名及递交时间:2026年9月15日-2026年9月17日(共3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报名时同步递交响应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运营部(详细地址:**市****政务中心)22楼运营部)。
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需逐页加盖单位鲜章,提交纸质版1份及盖章扫描电子版1份(可存储于U盘)。
2.响应文件须密封包装,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未密封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3.提交响应文件即视为响应单位接受本公告所有要求及条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骏
联系电话:186****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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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