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关于2026年9月15日拟作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 ||
| 索引号 | **** | 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领域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6年09月15日 |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6-09-15 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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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9月15日拟作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第30号)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绿****公司办理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单位的申请经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5日-2026年9月20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915-****842 传真:0915-****796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中路64号(****)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设施所在地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 | 经营方式 | 经营规模 | 经营类别 |
| 1 | **绿****公司 | **市**区五里镇正英**产业城内 | HW****020001 | 2024年9月25日 至 2027年9月24日 | 收集 贮存 | 17000吨/年 | 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4-08(3000吨/年)、900-210-08(200吨/年)、900-217-08(200吨/年)、900-218-08(200吨/年)、900-219-08(200吨/年)、900-201-08(200吨/年)、900-249-08(1000吨/年),合计为5000吨/年;HW31含铅废物900-052-31(10000吨/年);HW49其他废物900-041-49(1000吨/年),仅限机动车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格、废机油桶、沾染机油棉纱、手套、抹布;HW49其他废物900-044-49(1000吨/年),仅限废弃的镍铬电池,不包含荧光粉和阴极射线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