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交林小区交林夹道甲2号楼4单元401室出租
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
租赁底价4.55 万元/年
出租用途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9-15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6-09-28 |
| 保证金金额(元) |
5000 ( 0.5 万元)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交易机构: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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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朱经理 0728-****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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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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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申请与承诺
1、本次招租的标的以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提交申请前应自行前往出租标的现场勘察,对出租标的现状和瑕疵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出租方和****交易所****公司(以下简****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承租方对本次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提交承租申请即视为无条件接受该标的,不因取得租赁权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政府对场地用途规划调整、移交风险等)对出租方****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2、承租方取得该标的承租权后,按照设定用途使用,不得从事经营危险化学物品及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污染的行业用途。
3、招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
4、意向承租方取得标的经营权后,标的移交工作由出租方负责,具体移交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承租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为正常经营且合法存续、有良好的信誉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重大事项披露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需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本次出租期限为3年,租金按年支付。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承租款。
3.出租方提出:(1)承租方取得该标的后,不得从事高噪音和高污染类产品制售业,经营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城市管理要求,经营期间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承租方的监督管理;(2)合同期内承租方不得转租,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3)承租方取得标的的承租权后不得对出租标的乱搭乱建,不得擅自改变及破坏出租标的物的主体结构,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装修、装饰或增加设备的,需要取得消防、住建、****管理部门许可及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对改造、装修、装饰或增加设备的质量标准及施工安全、劳务纠纷负责,一切相关费用及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租赁期满后,出租方有权收回该标的,且不承担任何补偿,承租方只能搬离自行购买的可移动设施设备,不得破坏装饰装潢影响后续正常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追究赔偿责任;(5)标的出租后承租人对承租房屋所有范围负有管理、维护、维修和保证安全的义务,遵守物业管理,搞好门前五包,做好污水系统排放,所需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6)承租方自负盈亏,承担经营期间的所有费用;(7)承租期间,承租方须向出租方交付年租金金额25%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经出租方确认后,将保证金退还承租方。(8)如因政策性变化调整、城市规划拆迁等原因需收回房屋时,承租人装饰装潢不做任何补偿,但对合同未履行部分已交租金无息予以退还;(9)承租方不得出现与本公告明确的资产用途不一致的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关系,且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4.本次交易应支付给****交易所****公司的租赁服务费用由租赁双方承担。本项目若成交,承租方租赁交易服务费标准为:按标的实际成交金额的1.8%收取,若低于1000元按最低1000元收取。
5.承租方须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将交易服务费转****公司指定账户。
6.该标的产权权属清晰,由****拥有出租权,承租方取得该资产的承租权后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承租。
7.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出具的评估报告(**博大房估字【2026】第062号)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41.09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6-09-15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是 延牌规则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3个周期 延牌情况目前已**0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