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项目名称: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选聘项目
项目编号:****
致各潜在供应商:
我司发布的“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选聘项目”(项目编号:****)的公告中,关于附件一:响应文件格式内的商务部分——报价表,现进行如下澄清:标书代写
一、原“报价(元/年/人)”修改为:“报价(元/车/月)”
二、“合计”栏的说明:“合计”栏应为各供应商报价的23辆四座小型车、1辆五座SUV在一年(12个月)的总租金。请供应商在报价时,基于“四座小型车”的月报价,计算出23辆一年(12个月)的总租金;并基于“五座SUV”的月报价,计算出1辆一年(12个月)的总租金,最后将以上两项合计,得出“合计”栏的金额。
请各潜在供应商根据以上澄清内容,重新审阅并准备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除以上澄清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报名时间:2026年9月11 日至2026年9月 17日。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