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朋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增强树脂桥架、管型母线加工制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苏-镇江-扬中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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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公示公告; ;
发布机构: ****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6-09-11
标 题: ****增强树脂桥架、管型母线加工制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增强树脂桥架、管型母线加工制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增强树脂桥架、管型母线加工制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时 效:
****增强树脂桥架、管型母线加工制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增强树脂桥架、管型母线加工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园区联中路3号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成立于2011年5月,主要从事包含高低压开关柜、****电站、非标箱、桥架、母线、综合支吊架等在内的各类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加工、制造项目。2020年,****投资9000万元,****科技园区联中路3号建设环保型中压绝缘开关柜、桥架、母线、支吊架加工制造项目,建设后形成年加工1100套开关柜、3000吨桥架、6万米母线、1400吨支吊架的生产能力。****于2020年7月委托****编制完成了《****环保型中压绝缘开关柜、桥架、母线、支吊架加工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7月20****生态环境局审批(扬环审〔2020〕39号),并于2020年9月进行自主验收专家签字。基于目前市场需求扩大,********公司现有厂房进行改建,购置添置一批先进设备,包括注塑机、烘箱、硫化罐等约13台,建设增强树脂桥架、管型母线加工制造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环境影响: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运营期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注塑时使用的循环冷却水和热火罐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员工,全厂生活污水通过厂区化粪池处理****处理厂。本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废气的处理效率和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原辅料所用的阻燃AS/GF20、 AS/GF20物料均为新料。项目树脂浇注产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从严执行**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相关标准限值;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排放限值;厂内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相关标准限值。项目搅拌、注塑废气:有组织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修改单(2024年)的表5限值;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苯乙烯、丙烯腈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和表3排放限值。项目挤出、硫化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执行国家《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 5、表 6 之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 1、表 2(新改扩建项目)中相应的排放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中表2 标准。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废弃物的贮存、处置应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行政审批科固定电话:0511-****5870

通信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7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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