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为使公众充分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便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本项目及环评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网上公示。
我公司(****)委托****承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及概况
项目名称:****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龙市镇锯子村16、18组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14722平方米,本次改扩建将原有圈舍进行适应性改造,并在现有待建空地上新增2栋标准化育肥舍,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砖混结构,设计新增存栏1500头,全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粪污集中收集后经固液分离处理,干粪堆存还田,液态粪污经沼气发酵后沼液还田。现状年出栏商品猪约4000头,本次改扩建完成后,预计全场年出栏商品猪达10500头。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市龙市镇锯子村16组
联系人:赵总
联系电话:150****4692
邮箱:****@qq.com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联系地址:**省**市高新区蜀锦路88号1栋1单元28层4号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422406
邮箱:****@scjzcz.com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以后,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六)其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