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量爆炸物安全检查设备(便携式)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采购内容
更新采购便携式痕量爆炸物安全检查设备10台。
2.2交货期及进度要求: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或招标人通知后3个月内完成设备交货,根据甲方要求完**装、调试。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主要资格能力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需要始终保持有效性。
(3)投标人须具有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痕量爆炸物安全检查设备类的销售业绩,须提供能体现上述信息的相关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应至少须包含合同名称、合同时间、合同金额及盖章页,如为框架合同需提供结算金额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4)投标人须为所投货物(痕量爆炸物安全检查设备)的制造商,或为经痕量爆炸物安全检查设备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提供有效授权证明文件)。制造商仅能自行投标或委托代理商参加投标。
除符合上述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外,合格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注: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全部的查询截屏,****委员会在上述网页的复核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2)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记录。【注: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屏(按“行贿”+“单位名称查询”)。****委员会在上述网页的复核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3)投****集团****公司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注:此名单如产生,会****集团****公司官网(www.****.com)首页标题栏中“机场集团/招标信息/政策发布”页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15日起至2026年9月20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节假日除外)(**时间,下同)领购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领购方式
邮件领购:付款完成后请将营业执照扫描件邮件Email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shbid.com、****@shbid.com(邮件标题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邮件内容写明联系人、电话),后续招标代理机构回复《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请按要求填写。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按领购人在《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中登记的信息发送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支付方式:请投标单位关注微信服务号“****”,点击服务号中的“在线业务--在线购标”菜单,搜索:****,选择要购标的项目,进入项目详情,填写项目信息、单位信息、联系人信息。投标单位确认信息无误后(单位信息不支持在当前页面修改,如果****中心修改)点击“提交”按钮,生成订单并完成支付。标书费电子发票在我的模块-开票记录中进行查看。
注:招标文件获取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逾期不再办理。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3日10时30分(**时间),地点为**市**区**路285号恒达大厦11楼十号会议室。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 “****交易中心-交易公告-综合采购”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区启航路900号 |
地址: **市**区**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
| 联系人:耿玄涛 |
邮编:200060 |
| 电话:/ |
联系人:雷志良、梁奕诚 |
| 电话:021-****7950、138****3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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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shbid.com、****@shbid.com |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