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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374407C | 建设单位法人:单** |
| 丁扬扬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太** |
| 安****经济开发区 |
| 年产80吨高端医药、原料药和西地那非枸橼酸盐中间体、医药新材料研发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9-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710-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太** ****园区区块一 |
| 经度:115.616010 纬度: 33.23085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1-29 |
| 阜环行审函〔2021〕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17-12-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 |
| 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374407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374407C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0100MA9LTBK59U | 竣工时间:2025-11-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814HsMnK |
|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吨手性胺、15吨西地那非枸橼酸盐、59吨BOCD-脯氨醇、2吨Int-6、2吨E4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吨手性胺、15吨西地那非枸橼酸盐、59吨BOCD-脯氨醇 |
| Int-6、E4不再生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西地那非枸橼酸盐工艺路线:中间体A:酮酯缩合反应、甲基化反应、成盐反应; 中间体B:硝化反应、氯化反应、氨化反应; 中间体C:加氢反应、偶联反应、环化反应; 中间体D:磺化反应、缩合反应。 BOC-D-脯氨醇:合成反应; 手性胺中间体A:酰胺化反应; 中间体B:取代反应; 中间体D:氧化反应(制取SM2)、合成反应; 中间体E:消去反应; 中间体F:拆分反应; 中间体G:氨解反应; 中间体H:成盐反应 | 实际建设情况:西地那非枸橼酸盐工艺路线:实际只有缩合反应。BOC-D-脯氨醇:合成反应;手性胺中间体A:酰胺化反应; 中间体B:取代反应; 中间体D:合成反应; 中间体E:消去反应; |
| 因安全风险考虑,取消酮酯缩合反应、甲基化反应、成盐反应、硝化反应、氯化反应、氨化反应、加氢反应、偶联反应、环化反应、磺化反应,相应原料、设备取消;BOC-D-脯氨醇反应原料由甲醇、氯化亚砜、变动为乙醇,溶剂由甲醇变动为乙醇;手性胺因安全风险考虑,取消中间体F拆分反应、中间体G氨解反应、中间体H成盐反应、SM2制取氧化反应,直接购买SM2生产,取消原中间体F、中间体G、中间体H工序原料和设备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减少无组织排放。车间各类工艺废气经相应收集治理措施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氯化氢、硫化氢、氨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HC1无组织执行表4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工艺废气中排放的S02、NOx、二氯甲烷、丙酮、甲醇、乙腈等排放参照执行**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的限值;厂区内V0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C.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燃气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NOx执行**省大气办关于印发《**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原则上不高于50mg/m3。 强化节水措施,要最大限度减少新鲜水用量。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要求,高盐废水经过三效蒸发处理后同生活污水、生产废****处理站****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其中未列入的特征污染物排放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3中排放限值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各类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施工期噪声要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营运期噪声排放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厂内暂存和最终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措施。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厂区内要设置符合环保要求的危废暂存场所和标志,危废库应设置符合环保要求的排气筒。危险废物转移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西地那非枸橼酸盐、BOC-D-脯氨醇、手性胺工艺废气经已建2套工艺装置一级深冷+尾气处理一级深度冷凝+二级碱液吸收+一级水吸收+干燥除湿+二级活性吸附装置处理,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1);污水处理站废气,调节池、厌氧塔等池体已加盖密闭,产生的废气经已建一级活性炭吸附后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危废库、甲类仓库废气经已建设集气管道并连接至一级碱液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实验室废气经已建的二级活性炭吸附后产生的废气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4);本项目废水主要有工艺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置换排水、保洁废水、初期雨水。废水****处理站(一套50t/d高浓度有机废水+120t/d的低浓度有机废水的污水处理设施;一套1t/h除盐蒸发器)处理,****开发区污水处****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万福沟,最终汇入颍河。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座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产过程中反应釜残液(渣)及滤渣、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冷凝废液、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蒸发废盐、生活垃圾等。反应釜残液(渣)及滤渣、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冷凝废液、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蒸发废盐暂存于两座危废库,委托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公司处理。 |
| 一套2t/h除盐蒸发器变为一套1t/h除盐蒸发器,本项目进入除盐蒸发器废水量为800.575t/a(日最大产生量3.924t/d),依托现有1t/h除盐蒸发器可在4h内处理完成,处理能力能够满足要求。不属于重大变动 原料(粉状)投料、产品包装方式发生变动,原料由原人工拆包投料变化为固体投料器投料,不产生投料粉尘;包装工序调整至烘干之前,产品含水率较高,不产生粉尘。取消锅炉,不再建设。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了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取消储罐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要实行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项目工程设计和建设时,应针对生产车间、储罐区、事故池、危废暂存库等**单元采取合理的防渗措施,防渗系数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避免污染地下水。 项目要符合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营运期应加强生产及环保设施维护管理,罐区设置围堰,生产装置采取事故废水环境阻断措施,厂区须设置应急事故池,确保事故状态下各类废水不外排。加强危险性原辅材料的贮运管理,强化工艺废气、废水事故排放风险防范措施,根据《报告书》环境风险评价内容,制定周密细致的应急预案并在项目建设“三同时”认真落实,以杜绝污染事故。 | 实际建设情况:1、事故应急池 企业按照要求建设了事故应急池,****处理站的东侧,事故应急池总容积为700m3,1座200m3初期雨水池、车间1个30m3的事故水池,518m3的消防水池、消防泵房,车间按规范设置导流设施等,与事故池连接并设截断措施作。 2、防渗工程 生产车间、各仓库、危废库、事故池/初雨池、污水处理区采取了P8抗渗混凝土浇注而成,并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置,满足环评要求。消防水池、办公楼采用P8抗渗混凝土浇注而成,满足环评需求。 3、地下水监控井 企业在厂区上游、污水站等共设置了6个地下水监测井,实际较原环评新增一处地下水监测井,位于厂区东北侧。 4、应急预案 企业按照规范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预案,项目环境风险等级为重大,2024年12月6日已报送******分局****中心备案。 5、在线监测 企业污水排放口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以****园区联网。废气DA001排气筒安装VOCs在线监测系统,监测VOCs。 |
| 消防水池容积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5 | 0.56 | 0 | 0 | 0.5 | 0.5 | |
| 0 | 1.75 | 4.68 | 0 | 0 | 1.75 | 1.75 | |
| 0 | 0.019 | 0.56 | 0 | 0 | 0.019 | 0.019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5776 | 0.715 | 0 | 0 | 0.578 | 0.578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7136 | 6.114 | 0 | 0 | 0.714 | 0.714 | / |
| 1 | 现有一套50t/d高浓度有机废水+120t/d的低浓度有机废水的污水处理设施;新增一套2t/h除盐蒸发器 |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 |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工艺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置换排水、保洁废水、初期雨水。废水****处理站(一套50t/d高浓度有机废水+120t/d的低浓度有机废水的污水处理设施;一套1t/h除盐蒸发器)处理 | 废水总排口pH值、SS、COD、氨氮、总磷、总氮、总有机碳、急性毒性、色度、二氯甲烷、BOD5****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总锌、苯胺类、挥发酚、总铜、硫化物、硝基苯类、总氰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中排放限值 |
| 1 | 工艺废气 废气经一级深冷+二级碱液吸收+一级水吸收+干燥除湿+二级活性吸附装置处理,1根20m高的排气筒(1#),安装在线监测 投料及包装废气 粉状物料投料及产品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各经1个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合并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3#) 工艺废气 废气经一级深冷+二级碱液吸收+一级水吸收+干燥除湿+二级活性吸附装置处理,酸性废气去除效率为95%,有机废气去除效率为98%,1根20m高的排气筒(2#),安装在线监测 投料及包装废气 粉状物料投料及产品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各经1个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合并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4#) 污水处理站废气 加盖密闭,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5#),去除效率为80% 燃烧产生的烟气 通过一根8m高排气筒排放(6#) 危废库废气、甲类仓库、储罐区废气 储罐区上方安装顶棚,减少日晒升温,设置固定式冷却水(雾)喷淋系统。密闭负压收集,通过管道连接至一级碱液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7#) 实验室废气 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8#)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 | 西地那非枸橼酸盐、BOC-D-脯氨醇、手性胺工艺废气经已建2套工艺装置一级深冷+尾气处理一级深度冷凝+二级碱液吸收+一级水吸收+干燥除湿+二级活性吸附装置处理,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1);污水处理站废气,调节池、厌氧塔等池体已加盖密闭,产生的废气经已建一级活性炭吸附后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危废库、甲类仓库废气经已建设集气管道并连接至一级碱液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实验室废气经已建的二级活性炭吸附后产生的废气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4)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G1~○G4监测点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值,HCl、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省地方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中表7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甲醇、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的表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DA001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93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9mg/m3,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6mg/m3,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35mg/m3,二氯甲烷、乙腈均未检出,DA001废气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省地方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中表1大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最高允许排放限值,氯化氢、氨、二氯甲烷、乙腈排放浓度满足**省地方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征项目最高允许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的表1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 DA002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19mg/m3,氨最大排放浓度为1.20mg/m3,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264mg/m3,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32,DA002废气排气筒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排放浓度满足**省地方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征项目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DA003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27mg/m3,DA004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98mg/m3,DA003、DA004废气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省地方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中表1大气污染物特征项目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
| 1 | 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 |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
| 1 | 分区防治措施: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喷淋塔底部、甲类仓库、丙类仓库、危险固废暂存库、事故水池等为重点污染防治区 | 生产车间、各仓库、危废库、事故池/初雨池、污水处理区已进行重点防渗。厂区其他区域地面一般防渗 |
| 1 | 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厂内暂存和最终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措施。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厂区内要设置符合环保要求的危废暂存场所和标志,危废库应设置符合环保要求的排气筒。危险废物转移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产过程中反应釜残液(渣)及滤渣、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冷凝废液、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蒸发废盐、生活垃圾等。反应釜残液(渣)及滤渣、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冷凝废液、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蒸发废盐暂存于两座危废库,委托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公司处理。 |
| 1 | 项目要符合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营运期应加强生产及环保设施维护管理,罐区设置围堰,生产装置采取事故废水环境阻断措施,厂区须设置应急事故池,确保事故状态下各类废水不外排。加强危险性原辅材料的贮运管理,强化工艺废气、废水事故排放风险防范措施,根据《报告书》环境风险评价内容,制定周密细致的应急预案并在项目建设“三同时”认真落实,以杜绝污染事故。 | 厂区设置1座700m3事故池(已建),1座200m3初期雨水池(已建)、车间1个30m3的事故水池(已建),依托现有518m3的消防水池、消防泵房,车间按规范设置导流设施等,与事故池连接并设截断措施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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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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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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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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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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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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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