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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93123XX | 建设单位法人:张智刚 |
| 吴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西** |
| **市西**西**街86号 |
| **~**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市**县,**维吾尔自治区**市**县,**维吾尔自治区**市**区,**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省**市**市,**省**市**县,**省**市**县,****门市,**省**市**县,**省**市**区,**省**市**县,**省**市**县,**省**市**县,**省**市**区,**省**市**县,**省**市**县,**省**市**县,**省**市**区,**省**市**县,**省**市**县,**省**市**区,**省**市**县,**省**市**县,**省**市**区,**省**市**县,**省**市**县,**省**市**县,**省**市**县,**省**市**区,**省**市**,**省**市西**,**省**市**,**省**市**,**省**市**县,**省**市**县,**省**市**区,**省**市**县,**省**市**县,**省**市**市,**省**市仪**,**省**市**县,**省**市**区,**省**市**县,**省**市**县,**市**区,****碚区 |
| 经度:93.449690,106.797860 纬度: 44.146340,29.931780 | ****机关: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13 |
| 环审〔2023〕1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55 |
| 26684.7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93123X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中环****公司、****监测站、****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
| 911********010724P,911********407978C,123********03773XK,914********857967J,915********614747H | 验收监测单位:**九域****公司,****技术中心有限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 |
| 914********6168117,****0138MA6U1BB27J,911********007201W | 竣工时间:2025-11-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tp://www.****.cn/,http://www.****.cn/,http://www.****.cn/,http://www.****.cn/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800千伏**~**直流输电线路。线路途经**维吾尔自治区、**省、**省、**省、**市,路径全长2300.4千米。 (二)**±800千伏**北换流站。站址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市,本期建设1回±800千伏直流双极出线、10回750千伏交流出线等。 (三)**±800千伏**换流站。站址位于**市**区,本期建设1回±800千伏直流双极出线、8回500千伏交流出线等。 (四)线路改造工程。2条直流改造线路路径全长约1千米, 9条交流改造线路路径全长约17千米。 | 实际建设情况:(一)**±800千伏**~**直流输电线路。线路途经**维吾尔自治区、**省、**省、**省、**市,路径全长约2260.290千米。 (二)**±800千伏**北换流站(运行名称为巴里坤换流站)。站址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市,本期建设1回±800千伏直流双极出线、10回750千伏交流出线等。 (三)**±800千伏**换流站(运行名称为**换流站)。站址位于****碚区,本期建设1回±800千伏直流双极出线、8回500千伏交流出线等。 (四)线路改造工程。2条直流改造线路路径全长约0.806千米, 2条交流改造线路路径全长约2.203千米。 |
| 直流线路路径长度减少40.11km,变动原因为路径局部优化;2条直流改造线路路径总长度减少0.194km,变动原因为路径局部优化;750kV河泉I线、330kV泉胡II线、110kV上气II线、750kV武河I线、110kV古压I线、750kV武白I、II线、220kV龙大线、750kV东凉I、II****公司协调统一停电安排而取消迁改。110kV洪桅I线因塔型和高度原因迁改:拆除0.259km,拆除铁塔2基(位于**省**市**县),**架空线路约0.259km,**铁塔2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直流输电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直流输电工程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采取抬升导线对地高度、提高工艺水平等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行时产生的合成电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合成电场强度符合《直流输电工程合成电场限值及其监测方法》(GB39220-2020)要求,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换流站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北和**换流站厂界噪声分别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和2类标准,同时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继续优化线路路径,落实沿线各省(区、市)“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避让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确实不能避让必须经过的,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根据保护对象制定相应施工方案,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景观。 (四)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放污染物;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五)**换流站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排油槽和事故油池需进行防渗漏处理,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 (七)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实际建设情况:(一)采取了抬升导线对地高度、提高工艺水平等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行时产生的合成电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且给出了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项目周围区域合成电场强度符合《直流输电工程合成电场限值及其监测方法》(GB39220-2020)要求,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换流站合理布局,采用了低噪声设备,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换流站厂界噪声分别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项目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未出现噪声扰民。 (三)进一步优化了线路路径,落实了沿线各省(区、市)“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尽量避让了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确实不能避让必须经过的,采取了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根据保护对象制定了相应施工方案,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减少了占地和林木砍伐,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和景观。 (四)强化了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了有效防尘、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进行了清运;产生的废水收集处理,未排入沿线地表水体;未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放污染物;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了生态恢复治理。 (五)换流站设置了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排油槽和事故油池进行了防渗漏处理,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将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七)按照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建设中及时加强了公众的沟通和科普宣传,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了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了社会监督。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32.85 | 32.85 | 0 | 0 | 32.85 | 32.85 | |
| 0 | 9.86 | 9.86 | 0 | 0 | 9.86 | 9.86 | |
| 0 | 0.49 | 0.49 | 0 | 0 | 0.49 | 0.49 | |
| 0 | 0.1 | 0.1 | 0 | 0 | 0.1 | 0.1 | |
| 0 | 0.49 | 0.49 | 0 | 0 | 0.49 | 0.49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北换流站站内设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 回用不外排 | **北换流站站内设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为3t/h,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不能回用部分定期清运,不外排 | 水质监测 | |
| 2 | **换流站站内设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 回用不外排 | **换流站站内设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污水处理能力为3m3/h,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多余部分定期清运,不外排。 | 水质监测 |
| 1 | **北换流站换流变隔声罩(Box-in)隔声,加高围墙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北换流站针对24台换流变采取了隔声罩(Box-in)隔声,隔声罩(Box-in)的安装符合设计的隔声要求。本期工程站区东北侧(750kV高抗附近)围墙加高至5m,长度分别为60m、102m;站区换流站东南、西南侧围墙加高至5m,总长约794m;其余为2.5m高围墙。由于换流站总平面布置优化、占地面积减少,导致围墙长度减少,因此围墙加高部分高度与环评一致、围墙加高设置区域不变、加高围墙总长度由975m调整为956m,减少了19m。 | 噪声监测 | |
| 2 | **换流站换流变隔声罩(Box-in)隔声,加高围墙、声屏障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换流站针对24台换流变采取了隔声罩(Box-in)隔声,隔声罩(Box-in)的安装符合设计的隔声要求。本期工程**换流站西侧北段、北侧西段、东侧除**区外北段和南段、南侧东段围墙上加装隔声屏障,围墙加声屏障总高3m,长度1066m;在换流站西侧中段围墙上加装隔声屏障,围墙加声屏障总高4.5m,长度121.5m;在换流站南侧西段及西侧南段围墙上加装隔声屏障,围墙加声屏障总高8m,长度351.8m。**区东侧和北侧、站区东侧中段围墙高度为2.5m。由于站区东侧噪声超标的居民房屋实施环保拆迁,同时其余建筑物实施工程拆迁,以及GIS室对噪声的遮挡效应,设计单位对隔声屏障设计复核并进行调整导致隔声屏障长度减少,因此围墙加高部分高度与环评一致、围墙加高设置区域不变的情况下,站区东侧中段围墙隔声屏障减少233.45m。 | 噪声监测 |
| 1 | 施工过程中和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 | 施工期和调试期设垃圾收集装置,分类收集,集中清运。 |
| 1 | 继续优化线路路径,落实沿线各省(区、市)“三线一 单”管控要求,避让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和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确实不能避让必须经过的,采取较小塔型、 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根据保护对象制定相应施工方案,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景观。 | 优化了线路路径,落实了沿线各省(区、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尽量避让了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确实不能避让必须经过的,采取了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根据保护对象制定了相应施工方案,选择了影响较小区域通过,减少了占地和林木砍伐,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和景观。施工过程中采取了限界、拦挡、苫盖等临时措施,优化了施工布置;开展了生态恢复,施工临时用地均已恢复植被。 |
| 1 | **北换流站全站共设置4座事故油池,其中换流变区域设置1座有效容积约160m2事故集油池,换流变、1组降压变和站用变共用该事故油池;高抗事故油池2座,有效容积均约80m;降压变区域事故油池1座,1组降压变和站用变共用该事故油池,有效容积约100m3。4座事故油池分别对应涵盖了全部带油设备的接入。 | 全站共设置3座事故油池。其中换流变区域设置1座有效容积约150m3事故集油池,换流变(124t)、降压变(80t)和站用变(9.56t)共用该事故油池,接入该油池最大单台设备油量为124t,油体积约为139m3(油密度取值0.895t/m3)。高抗区域设置2座有效容积均约32.4m3事故油池,高抗(23t)接入该2座油池,接入该2座油池最大单台设备油量均为23t,油体积约为26m3。与环评相比,降压变、站用变统一接入换流变区事故油池,因此减少了1座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容积均满足所接入的最大含油设备含油量100%的要求。 | |
| 2 | **换流站全站共设置5座事故油池,其中换流变压器设置2座有效容积均约 178m3事故集油池:降压变区域共设置事故油池2座,有效容积均约89m,每1台500kV降压变、66kV站用变、35kV站用变共用1座事故油池:调相机区域设置1座有 效容积约67m2的事故油池。5座事故油池分别对应涵盖了全部带油设备的接入。 | **换流站全站共设置4座事故油池,其中换流变压器设置1座有效容积均约180m3事故集油池,接入该油池最大单台设备油重为150t,油体积约为170m3(油密度取值0.89t/m3);降压变区域共设置事故油池2座,有效容积均约95m3,每1台500kV降压变、66kV站用变、35kV站用变共用1座事故油池,接入该油池最大单台设备油重为74t,油体积约为85m3(油密度取值0.87t/m3);调相机区域设置1座有效容积约110m3的事故油池,接入该油池最大单台设备油量为84t,油体积约为95m3(油密度取值0.885t/m3)。与环评相比,因混合液收集池位置变化,设计单位优化事故油池位置,导致换流变减少1座事故油池。同时按照实际设备油量重新设计了油池容积,降压变区油池增加6m3,调相机区油池增加43m3。容积满足所接入的最大含油设备含油量100%的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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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流站对评价范围内噪声预测值超标的6处声环境保护目标(约16户)实施环保拆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换流站对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噪声预测值超标的6处声环境敏感目标(约16户)实施了环保拆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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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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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优化线路路径,落实沿线各省(区、市)“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避让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确实不能避让必须经过的,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根据保护对象制定相应施工方案,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景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优化了线路路径,落实了沿线各省(区、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尽量避让了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确实不能避让必须经过的,采取了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根据保护对象制定了相应施工方案,选择了影响较小区域通过,减少了占地和林木砍伐,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和景观。施工过程中采取了限界、拦挡、苫盖等临时措施,优化了施工布置,实施了生态监测;开展了生态恢复,施工临时用地均已恢复植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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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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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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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