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发改字〔2026〕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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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上报察布查尔县堆齐****社区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堆政字〔2026〕10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县发改委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乡村道路通行能力,同意实施察布查尔县堆齐****社区农村道路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察布查尔县堆齐****社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提升改造农村沥青道路14.078km,路面宽3-5m,路基宽3.5-5.5m,**涵洞共24道,标志牌28牌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8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开发式帮扶任务)750万元及地方配套资金50万元。
五、项目单位(法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六、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管、现场核查和监督检查。
七、项目建设工期为2026年。
八、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其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按照核准意见执行(详见附件)。
九、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规模组织实施,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遵守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严把工程质量和安全关,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全面落实安全设施与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要求,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开工后,及时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项目开工、建设进度、资金使用、完工等信息,并同步上传佐证材料。
十、请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项目单位(法人)履行投资项目及其相应的投资计划执行的日常管理主体责任,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履行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日常监管及相应的投资计划执行的直接责任,开展现场核查和监督检查,规范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保障和提高投资综合效益。
十一、请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相关要求,多方筹措项目建设资金,严格落实资金来源,****政府隐性债务,****政府债务风险。
十二、请严格执行《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及食宿接待设施等楼堂馆所,严禁改变业务用房性质用途。
十三、在后续阶段,请抓紧开展办理规划许可等前期手续工作,尽快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推动项目加快开工建设,如需对本批复文件的内容进行调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附件: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察布查尔锡伯****委员会
2026年8月7日
附件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察布查尔县堆齐****社区农村道路
建设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 采 用 招标方式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设计 | √ | ||||||
| 勘察 | √ | ||||||
| 建筑 工程 | √ | √ | √ | ||||
| 安装 工程 | √ | √ | √ | ||||
| 监理 | √ | ||||||
| 设备 | √ | ||||||
| 重要 材料 | √ | ||||||
| 其他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审批部门盖章 2026年8月7日 | |||||||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