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10MW掺氢燃气锅炉示范工程研发与应用项目进行的公示

审批
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乐东黎****服务局拟对10MW掺氢燃气锅炉示范工程研发与应用项目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10MW掺氢燃气锅炉示范工程研发与应用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乐东县发展大道东路1****中心大厅

邮编:572500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项目名称: 10MW掺氢燃气锅炉示范工程研发与应用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省直辖乐东黎族自****社区居委会乐东县莺歌海镇和佛罗镇交汇处(国电东侧)
环评单位: **蓝碧环境****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914.4785万元,建设地点位于乐东县莺歌海镇和佛罗镇交汇处(国电东侧)。本项目拟搭建临时掺氢试验装置1座,开展10MW级0%~30%热值比掺氢燃气锅炉示范试验,测试关键性能指标,完善燃烧系统优化的云反馈机制。累计开展燃烧试验时长200h,本项目为临时性设施,仅用于阶段性试验,试验工作全部完成后将对装置予以拆除。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用地规划、环保规划,选址合理。本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如能按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治理,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执行“三同时”制度,且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和设备的运营管理,则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行业类别为热力生产和供应,主要进行0%~30%热值比掺氢燃气锅炉示范试验,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则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查询《**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琼发改产业〔2025〕203 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禁止类”产业。
选址合理性: 根据本报告对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的影响分析,各污染物均已配备了相应有效的环保措施,项目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选址从环境角度分析可行,选址合理。
清洁生产水平: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本项目氮氧化物总量控制指标为0.051t/a,项目为临时性试验项目,累计运行时长仅200h,运行周期短。项目氮氧化物总量指标****电厂现有总量指标调剂。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施工期 1、施工期废水:施工废水经过简单的隔油沉淀后,直接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湿法抑尘;施工人员如****电厂厕所。2、施工期废气:建筑垃圾定点堆放抑尘,场地道路洒水清扫,委托专业单位使用合规机具施工;拆除前氮气置换吹扫燃气管线设备,可燃气体达标后方作业;拆除作业洒水抑尘。3、施工期固废: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理,拆除设备及建筑垃圾收集后交由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废包装材料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4、施工期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时间,严禁夜间施工或进行设备安装,设备安装过程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5、振动:加强施工期的振动防治措施,对施工设备基础进行减振;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维护,减少振动负荷。6、环境风险:拆除前对管线、储罐氮气置换吹扫,检测合格后方作业;作业区禁明火、设警戒,持续可燃气体监测,配齐消防物资,严禁直接倾倒低温残余液体。但在施工期结束后,上述影响均会在一定时间内恢复,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运营期废水:本项目试验期锅炉排污冷却****电厂****处理站处理后****电厂灰渣调湿、煤场喷洒、栈桥冲洗等,不外排。2、运营期废气:项目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燃烧废气排放满足**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6/622-2024)表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BOG蒸发气通过BOG加热器回收,经过专用的调压设备调压并入主气化管道进入掺氢气体,不外排。 3、运营期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型设备、严格管理、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隔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噪声排放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运营期固废:项目试验期无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县环境空气指标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过渡阶段浓度限值中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佛罗河(业沟)现状水质指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限值的要求,说明项目纳污水体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所在区域无声环境功能区划,根据《乐东黎****服务局关于批复****公司年产130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乐审服批函〔2022〕147号),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环境风险控制: 重点部位均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设置集液池和围堰,做好防渗防漏 。
公众参与意见: 不涉及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