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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23202XN | 建设单位法人:白著 |
| 钟圳学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东** |
| **市东**交道口南大街114号 |
| G80广昆高速公路**至**段改扩建工程(坛洛至**段)№5标段2#综合场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C3021-水泥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 **县思林镇旧村西南侧390m(高速桩号K703+600处) |
| 经度:107.****08333 纬度: 23.****9444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4-22 |
| 东环管字〔2026〕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8-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80 |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23202X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1********23202XN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5PAKJQ1E | 竣工时间:2026-06-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912XgHLr |
| 项目性质为**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性质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4464m2,项目承接工程任务量为生产混凝土18万立方米、水泥土62348吨、预制梁板298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4464m2。项目承接工程任务量为生产混凝土18万立方米、水泥土62348吨、预制梁板298件。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混凝土生产线:将砂石、水泥、矿渣粉、外加剂和水进行搅拌。水泥土生产线:水泥、碎石料、砂料及水按照设定的比例投入拌合机内混合搅拌至均匀。预制梁板生产线:施工准备及台座清理后,完成钢筋加工与骨架安装、模板安设,浇筑混凝土并养护;待混凝土达设计强度后拆模,穿钢绞线进行张拉压浆,最后移梁、存梁并架设。 | 实际建设情况:混凝土生产线:将砂石、水泥、矿渣粉、外加剂和水进行搅拌。水泥土生产线:水泥、碎石料、砂料及水按照设定的比例投入拌合机内混合搅拌至均匀。预制梁板生产线:施工准备及台座清理后,完成钢筋加工与骨架安装、模板安设,浇筑混凝土并养护;待混凝土达设计强度后拆模,穿钢绞线进行张拉压浆,最后移梁、存梁并架设。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车辆尾气,通过设置围挡、洒水降尘、遮盖堆放物料、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设备、加强车辆和设备的保养等措施,减少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碎石料、砂料卸料粉尘、车辆运输扬尘,混凝土拌合站产生的投料粉尘、水泥筒和矿渣粉筒呼吸粉尘、混料和搅拌初期产生的粉尘,水泥土拌合站产生的投料粉尘、水泥筒呼吸粉尘、混料和搅拌初期产生的粉尘,预制梁场产生的焊接烟尘。混凝土、水泥土生产线所使用的碎石料、砂料统一位于密闭石料堆场内,厂房顶及四周安装水喷淋喷雾装置降尘,以减少石料卸料粉尘的产生;车辆运输扬尘通过道路水泥硬化、篷布遮盖装载物料、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对周边大气的影响;混凝土生产线通过在输送点位进行连续洒水操作喷淋降尘,减少投料粉尘的产生,水泥筒和矿渣粉筒呼吸粉尘经筒仓顶自带袋式除尘器(共8套)处理后通过筒仓排气孔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混料和搅拌初期产生的粉尘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水泥土生产线通过在输送点位进行连续洒水操作喷淋降尘,减少投料粉尘的产生,水泥筒呼吸粉尘经筒仓顶自带袋式除尘器(共2套)处理后通过筒仓排气孔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混料和搅拌初期产生的粉尘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预制梁场产生的焊接烟尘通过在焊接区配备的移动式烟尘处理器收集处理,未被收集及处理的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逸散。运营期厂界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含2025年修改单)中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施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用于车辆冲洗或用于施工场地抑尘洒水、混凝土养护用水。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运输车辆轮胎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罐车清洗废水、养护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养护废水、实验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均经管沟收集后进入位于厂区北部的清洗废水沉淀池沉淀,上清液回用于搅拌机和地面清洗用水;车辆轮胎冲洗废水进入位于轮胎清洗区的洗车用废水沉淀池处理,上清液回用于车辆轮胎冲洗;罐车清洗废水经过分离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罐车清洗;生活污水混合进入化粪池处理,定期清运,用于周边林地施肥。厂区采用雨污分流制,预制梁场、拌合站、砂石堆场均位于密闭厂房内,厂区四周及厂房外侧设截排水沟,雨水经排水沟收集至雨水收集池,沉淀后用于厂区降尘。 (三)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施工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部****公司,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采取集中堆放,定时清运的措施,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废渣专用堆放场。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压滤泥饼、除尘器收集粉尘、初期雨水沉渣、实验室废品、定期更换的废布袋、废机油、废润滑油桶、含油废抹布、含油废手套、生活垃圾。压滤泥饼为所有沉淀池、分离池沉渣通过压滤机脱水后形成,****政府指定建渣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回落于筒仓内继续用于生产;初期雨水沉渣定期清掏作为筑路材料综合利用;实验室废品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作为筑路材料综合利用;定期更换的废布袋经收集后交由材料提供厂家回收处置;废机油、废润滑油桶、含油废抹布、含油废手套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指定地点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域要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应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危废暂存间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四)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合理布局、设备减振、厂区墙体隔声、基础减振、合理安排车辆运输时间等降噪治理措施,确保施工期各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标准限值,运营期东北、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西南面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运营期已落实多项大气污染防控措施:混凝土、水泥土生产线所使用的碎石料、砂料统一位于密闭石料堆场内,厂房顶及四周安装水喷淋喷雾装置降尘,以减少石料卸料粉尘的产生;车辆运输扬尘通过道路水泥硬化、定期清扫、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对周边大气的影响;混凝土生产线通过在输送点位进行连续洒水操作喷淋降尘,减少投料粉尘的产生,水泥筒和矿渣粉筒呼吸粉尘经筒仓顶自带袋式除尘器(共8套)处理后通过筒仓排气孔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混料和搅拌初期产生的粉尘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水泥土生产线通过在输送点位进行连续洒水操作喷淋降尘,减少投料粉尘的产生,水泥筒呼吸粉尘经筒仓顶自带袋式除尘器(共2套)处理后通过筒仓排气孔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混料和搅拌初期产生的粉尘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预制梁场产生的焊接烟尘通过设备自带烟尘处理器收集处理,未被收集及处理的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逸散。 项目运营期已落实多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养护废水、实验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均经管沟收集后进入位于厂区西北部的污水沉淀池沉淀,上清液回用于搅拌机和地面清洗用水;车辆轮胎冲洗废水进入位于轮胎清洗区的洗车用污水沉淀池处理,上清液回用于车辆轮胎冲洗;罐车清洗废水经过分离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罐车清洗;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定期清运,用于周边林地施肥。厂区四周及厂房外侧设截排水沟,项目雨天停工,雨水收集至污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地面清洗。 项目运营期已落实多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合理布局、设备减振、厂区墙体隔声、基础减振、合理安排车辆运输时间等降噪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已落实多项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政府指定建渣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回落于筒仓内继续用于生产;初期雨水沉渣定期清掏作为筑路材料综合利用;实验室废品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作为筑路材料综合利用;定期更换的废布袋经收集后交由材料提供厂家回收处置;废机油、废润滑油桶、含油废抹布、含油废手套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指定地点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 |
| 混凝土搅拌机清洗废水、水泥土搅拌机清洗废水、养护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经收集沟进入西北部300m3污水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地面清洗,不外排。项目雨天停工,雨水收集至300m3污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地面清洗。不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污染物排放量不变,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要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工作。根据《报告表》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划分重点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本项目重点防渗区域为危废暂存间,采取的防渗技术措施要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意见逐条落实。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危废暂存间设置为重点防渗区,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规定建设,进行地面防渗。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392 | 0 | 0 | 0 | 0.392 | 0.392 | |
| 0 | 0.67 | 0 | 0 | 0 | 0.67 | 0.67 | |
| 0 | 0.105 | 0 | 0 | 0 | 0.105 | 0.10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51 | 0 | 0 | 0 | 0.151 | 0.151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 | 租赁方化粪池 | / |
| 1 | 布袋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修改单 | 水泥筒和矿渣粉筒筒仓顶自带袋式除尘器(混凝土拌合站共8套,水泥土拌合站共2套),处理混料和搅拌初期产生粉尘的布袋除尘器(混凝土生产线共1套,水泥土生产线共1套) | 根据监测结果,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修改单中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 1 | 低噪声设备 | 东北、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西南面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a类标准要求。 | 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合理布局、设备减振、厂区墙体隔声、基础减振、合理安排车辆运输时间等进行降噪治理 | 监测结果表明,东北、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西南面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要求。 |
| 1 | 压滤泥饼为所有沉淀池、分离池沉渣通过压滤机脱水后形成,****政府指定建渣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回落于筒仓内继续用于生产;初期雨水沉渣定期清掏作为筑路材料综合利用;实验室废品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作为筑路材料综合利用;定期更换的废布袋经收集后交由材料提供厂家回收处置;废机油、废润滑油桶、含油废抹布、含油废手套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指定地点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 | 已落实:****政府指定建渣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回落于筒仓内继续用于生产;初期雨水沉渣定期清掏作为筑路材料综合利用;实验室废品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作为筑路材料综合利用;定期更换的废布袋经收集后交由材料提供厂家回收处置;废机油、废润滑油桶、含油废抹布、含油废手套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指定地点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 |
| 1 | 设置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 已设置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已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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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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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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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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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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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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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