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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人民法院送达(2026)粤0605执466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局注销谢达斌名下位于**县城**大道与仙塘大道交汇东侧霸王花**7栋A1303号房的不动产权证及该房产的抵押登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序 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明号(抵押权) | 抵押权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粤(2019)**县不动产权第****106号 | 谢达斌 | 粤(2019)**县不动产证明第****368号 | ****银行****公司**县支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441****15108GB00111F****0147 | **县城**大道与仙塘大道交汇东侧霸王花**7栋A1303号房 | (2026)粤0605执466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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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