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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和《******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有关规定编制的《**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110kV****电站项目)》于2026年9月14******局批准。现按照相关规定,将方案内容予以公告。
本方案项目位于狮山镇,涉及1个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经编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后,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0.0897公顷(椭球面积),规划用地用途由农用地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