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草原生态环境,坚决遏制非法占用草原建设行为,维护草原**管理秩序,保障草原生态安全和公共利益,我局将开展对非法占用草原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拆除清理工作,按照《****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国行政强制法》,现将****对非法占用草原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拆除清理工作进行询价采购,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诚挚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询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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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对非法占用草原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拆除清理工作。
2.服务地点:**满都拉图镇哈斯敖包附近。
3.服务内容及期限:完成对**满都拉图镇周边一处非法占用草原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进行拆除清理,并运输至镇内指定位置(其中全流程工程费用需提前开展费用评估),运输距离约为3km。
三、经费结算
1.费用结算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国草原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拆除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违法行为当事人承担。若当事人拒不履行的,费用先由我局垫付的,依法向当事人追偿。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验评标准加急标书代写
四、服务机构的确定
先严格审查资格,合格后不少于3家供应商比报价(根据费用评估报价),综合考量技术、业绩表现以及实际需求确定服务机构。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相关资质。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提供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
5.报价单。
报价单位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视为承诺真实有效,若因资料虚假造成损失的,询价人将依法追究报价单位法律责任。
注:上述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提交。
七、文件送达
1.报价文件送达之前应进行密封和标识。报价文件(一式两份)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漏盖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参与报价的企业视为已充分响应本公告所有内容。
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8日。加急标书代写
4.报价文件送交地址:**自治区******404办公室。
5.接收人及联系方式:高满富,139****9008。
****(林草局)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