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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鼓励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虞政办发〔2023〕19号)、《关于鼓励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政策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区“抢开局、拼经济、稳增长”若干意见》(虞政办发〔2023〕10号)中“支持企业抢单拓市”条款规定以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虞政办发〔2017〕134号)文件精神,我们对2023年度部分外贸资金项目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5484、****9087。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26年9月15日起至9月17日)。
****商务局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