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6—2030年)(草案)的批前公示

审批
广东-东莞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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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中办发〔2025〕34号)和《****建设部关于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建科〔2023〕30号)等文件精神,落实**省“十五五”期间全省更新任务与实施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更新工作的部署,发挥规划统筹引领作用,******局****建设局共同组织编制了《**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6—2030年)》,目前已形成规划草案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等要求,现对规划成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重点内容

(一)明确改造目标,实施六大更新专项行动,全市形成“3+10”城市更新空间结构与差异化梯度推进更新策略。

(二)构建城市更新“重点片区+储备片区”片区体系,明确片区划定原则、片区类型与启动时序。

(三)构建“储备库—实施库”两级项目库,建立片区动态管理、项目库台账管理、年度滚动推进与存量项目衔接等机制。

(四)做好实施保障,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资金支持、政策支撑等实施保障机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9月16日起至2026年10月15日。

三、公示方式

(一)网上公示:******局网站(https://nr.****.cn/)、****网站(https://zjj.****.cn/)。

(二)现场展示:**市**大道268号测绘大厦2******局)、**街道莞龙路**段283号1号楼一楼****建设局)。

(三)报纸公示:**日报。

****电视台播放:****电视台1台《**新闻》黄金时间段播出(时间三天)。

四、意见反馈条件

(一)反馈人基本情况: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二)调整范围内与本次调整内容相关的意见内容:要求简洁、明确、具体。

(三)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还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辅助材料。

五、意见反馈渠道

(一)网站留言,可发送电子邮件到dgzrzy_jhk@dg.****.cn;

(二)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大堂内的意见收集箱;

(三)将意见表邮寄到“**市**大道268号测绘大厦”(邮编523000)。信封表面须注明“《**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6—2030年)(草案)》的公众意见”。

六、联系方式

******局,联系电话:0769-****8053。


附件:《**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6—2030年)(草案)》.pdf


******局 ****

2026年9月15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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