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原钢管厂)部分厂房、仓库、房屋等三处国有资产
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租方及招租内容
(一)招租方:****
(二)招租内容简介
****公司(原钢管厂)部分厂房、仓库、房屋等三处国有资产拟对外招租,共3个标的物,坐落于**县塔**路。禁止任何违法行为、任何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业进驻。具体情况由竞租人以现场实际勘察内容为准。
注:如因政策调整或公益性事业需要,承租方需无条件退场,****按实际未使用天数退回所缴纳租金。
二、标的物介绍、租赁期限、起拍价和竞拍增幅
1号标的物:办公楼及金工车间、磅房1间,面积510㎡,场地约220㎡,现向外公开招租,出租年限为5年;起租价:44676.00元/年,竞价保证金:4000.00元;加价幅度:200.00元或整倍数;租赁期限为五年。具体起止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2号标的物:车间,面积130㎡,现向外公开招租,出租年限为3年;起租价:9360.00元/年,竞价保证金:900.00元;加价幅度:200.00元或整倍数;租赁期限为三年。具体起止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3号标的物:仓库,面积130㎡,现向外公开招租,出租年限为3年;起租价:9360.00元/年,竞价保证金:900.00元;加价幅度:200.00元或整倍数;租赁期限为三年。具体起止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标的物详情见附件标的物介绍)。
三、租金:租金以成交价为准。
四、对意向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承租人必须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竞租人不得冒名或挂靠。竞租人以他人名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成交无效。
承租方基本要求:
1、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地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等记录的,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2、标的物以现状移交,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租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3、承租期间安全责任、第三方安全事故及人伤财产损失等均由承租方自负;
4、承租期间严禁承租方分租、转租和出借;若出现以上行为招租房有权终止合同并将扣除承租保证金,相关后果由承租方全部负责。
五、意向承租方须知: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起草的《租赁合同》。如有疑问须在竞租前向****提出。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同意《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二)承租方确定之日起30日内,承租方须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参与竞租需缴纳竞租保证金,以现金形式缴纳(信封密封完好,并标注****公司(原钢管厂)部分厂房、仓库、房屋等三处国有资产招租项目*标的物竞价保证金),竞标结束后未竞得者将予以退还
六、租金支付方式
1号标的物:租期5年,合同一次性签订,租金一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租金以成交价为准。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退租时验收合格后无纠纷后无息退还。
2、3号标的物:租期3年,合同一次性签订,租金一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租金以成交价为准。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退租时验收合格后无纠纷后无息退还。
在合同签订前缴纳至招标人处,退租时验收合格后无纠纷后无息退还。竞得人须在《租赁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将1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分别转入我局指定账户。具体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转账时备注:****公司(原钢管厂)部分厂房、仓库、房屋等三处国有资产招租项目*号标的物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七、代理服务费:
本次竞价项目由****代理,代理费为:1号标的物:1000元;2号标的物:500元;3号标的物:500元,由每标的竞得人在获取成交通知书时****公司。
八、承租方确定方式
1、本次招租采取有底价(底价即为起拍价)的现场公开竞价,为最高价者竞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最高报价如等于或高于底价,本次竞价有效)。
2、本招租会定于2026年9月29日9时00分在********中心8楼会议室)准时开始,各竞租人未能按时到达的视为弃权。因现场可多次报价,为确保《竞租报价单》的有效性,竞租人竞租报价时必须携带企业公章或足够数量已盖公章的有效《竞租报价单》。
3、合格竞买人须有2个以上(含2个)才能竞价,达不到的按流标处理。
4、本次竞租接受报名登记,开标前请各潜在竞价人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到****(**县**镇永**路67****财政局四楼))报名,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下午17时。咨询电话:0550-****144、187****3585。标书代写
5、本招租会的开标顺序为:先对竞租单位或个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公开竞价。以最高价者竞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标书代写
九、补充说明
请参加竞价的单位个人务必看清和了解所招租标的物。若有疑问,及时与招租方沟通联系。竞租者一旦参加竞租,即表明已了解认可所招租土地、房屋的品质、瑕疵等一切情况,我单位不保证所招租土地、房屋品质及缺失,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联系方式:
招租人: ****
联系人:潘燕 电话:199****3932
联系地址:****中心8楼
代理公司:****
联系人:张芮 电话:0550-****144、187****3585
联系地址:**县**镇永**路67****财政局四楼)
附件:
1、竞租须知
2、租赁告知书
3、竞租承诺书
4、竞租报价单
5、租赁合同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附件1:
竞 租 须 知
****拟对****公司(原钢管厂)部分厂房、仓库、房屋等三处国有资产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市国有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竞租须知》,凡参加本次公开招租的竞租人都视同认可本《竞租须知》。本次竞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
一、竞租人参加现场招租会需提供的资料
1、单位参与竞租的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参与竞租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竞租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竞租的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虑竞价场地问题,每家竞租人最多2人进入竞价现场;
3、租赁告知书、竞租承诺书、竞租报价单。
竞租现场除提供上述资料外,在竞价前,按上述规定条件现场对竞租人进行资格审查、查验原件及保证金缴纳情况。验证未通过的,不得参加竞租。
二、承租方确定方式
本次招租采取有底价(底价即为起拍价)的现场公开竞价,为最高价者竞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最高报价如等于或高于底价,本次竞价有效)。
三、现场勘查
竞租人自行对本次招租进行现场勘察,标的交付为勘察的现场原貌。
四、竞租程序
本次竞租以有底价增价报价的方式进行(最高报价如等于或高于底价,本次竞价有效),即由主持人宣布起拍价,由竞租人进行书面报价(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不低于200元或200元的整数倍数)。意向承租方应正确填写竞租报价单进行报价,书面报价一经递交,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1、主持人介绍竞租报价的报价规则,宣布报价开始。
2、参加竞租报价的竞租人书面填写《竞租报价单》进行报价,现场规定时间内,可多次书面报价。
3、主持人收到竞租人的《竞租报价单》后,提交招租人对《竞租报价单》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竞租报价单》予以确认。
4、主持人确认该《竞租报价单》的报价后,现场公开报出最高报价,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5、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报价,并询问其他竞租人是否愿意继续报价,没有竞租人表示愿意继续报价的,主持人宣布现场竞租报价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报价结果:
①竞租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加价幅度:按200元或200元的整倍数。
注:如低于起拍价为无效报价。
②在本次现场报价结束后,竞租报价最高的竞租单位(人)若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租人报价相同时,报价相同的竞标单位(人),按以上程序再次开展竞租,再次竞租仅允许上次报价的最高竞租单位(人)参与。若连续3次仍不能产生唯一的报价最高竞租单位(人),则递交最高报价的《竞租报价单》时间最早的竞租人为竞得人。
6、《竞租报价单》一经递交,不得撤回。
7、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①《竞租报价单》未提交给主持人的;
② 不按规定填写《竞租报价单》的;
③《竞租报价单》填写人名称与竞租人名称不符的;
④ 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8、竞租成交后,招租人和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通知书》;如竞得人不当场签字确认的,即被视为违约,给招租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租赁合同的签订
1、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通知书》起30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不如期签订《租赁合同》和《补充协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租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在该标的物有上一任承租人,且该承租人再次竞标,并竞标成功的情况下,若该承租人未能按关于该标的的原始合同提前一个月提出续租请求的,导致该标的在本次招标时仍被使用的,签订本次标的合同时应当从上次租赁期满后的当日日期为准。
六、竞租过程中,竞租人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干扰其他人应价竞租,不得干扰主持人的正常工作,不得有恶意串通,操控竞租的行为。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竞租的资格,其所交的意向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七、现场竞价出现以下情形,招租人可以终止现场竞价:
1、有效竞租人不足2个以上(含2个)的;
2、所有竞租人均未应价的。
八、结算与移交
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时,须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时限,按时交清租金。如承租人违反本条的规定,即被视为违约,招租人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意向承租人请仔细阅读本次竞租会《竞租须知》,凡参加本次现场招租的意向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本《竞租须知》进行竞租和办理相关租赁事宜。
本须知由招租人负责解释。
附件2:
租 赁 告 知 书
本告知书意在告知意向承租人在租赁资产、**前可能出现的引起误会的相关情况,请仔细阅读并谨慎签字。
一、我司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的现状交付,所见即所得,请踏勘人慎重缴纳竞拍保证金以及履约保证金。
二、竞拍成功后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无违约、租赁期满的情况下,凭单据实物可退,图片及扫描件均不退。
三、我单位仅负责将房屋出租,出租成功后则视为由承租人自行对房屋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如房屋漏水、门前绿化等)、涉及关于该房屋的一切缴费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缴纳水电费、物业费、装修费、房屋修缮费等)负责,与我单位无关。租赁到期后,将由原承租人恢复标的原状且完全履约,并由我单位收回标的物并重新挂网招租。关于标的的装修等费参照《租赁合同》实施,请提前审阅《租赁合同》。
四、标的物的租赁采取竞拍的方式,请勿在竞拍成功前擅自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改造等行为,由此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与我单位无关。
本告知书签订后视为对以上内容均无异议。
****
意向标的物: 意向承租人:
日期:
附件3
竞 租 承 诺 书
****:
我(单位)愿意申请竞租****公司(原钢管厂)部分厂房、仓库、房屋等三处国有资产招租项目,已收到并已认真、仔细阅读过本次竞租活动的公告、须知等。本人经过对招租标的审慎调查后,认为标的描述及揭示的风险与实地状况和权利状况与本人的独立判断基本一致,完全知悉并接受标的的所有真伪、瑕疵、缺陷及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损失及预期利益的不获得。对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清楚明白,并承诺保证:
1、我们接受本次《招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租赁告知书》的约束;
2、遵守竞拍交易规则;所提供的材料、信息均真实可靠,如有不符,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接受相关规定处罚。
3、经查验该标的的有关资料、现状后,已确认该标的的范围界定明确,清楚了解质量状况,清楚并愿意履行招租文件中相关条款规定。
4、如竞标成功按公告要求按时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竞租申请人:(公章、签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 竞 租 报 价 单 |
|
| 第 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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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租标的 |
****公司(原钢管厂)部分厂房、仓库、房屋等三处国有资产招租项目*号标的物 |
| 竞租报价(人民币) |
大写: 元/年 |
| 小写: 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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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 竞租人 |
|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
| 招租人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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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竞租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_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_ 职务: _
系 (竞租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竞租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或)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竞租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 (项目名称)的竞租活动。代理人在竞租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章)
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6
租赁合同书
出 租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承 租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标的物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个人):
乙方于 年 月 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
1、合同标的物:甲方将位于 的 (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 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
2、甲方以合同标的物现有状态进行移交;移交使用后,合同标的物的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修缮、更换等行为及产生的所有费用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
3、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保证承租房屋用途合法并自行办理所需的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
1、租金标准:乙方使用合同标的物的租金为(大写) 元/年(小写 元/年)。
2、租金缴交时间:租期 年,租金一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一次性交纳和收取。
3、甲方负责收取租金,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15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16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200%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
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水、电、气、有线电视等费用的规定
1、履约保证金: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先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合计:(大写) 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10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3、水、电、气、有线电视等费用计收办法:租赁期内的水、电、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等。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 物业管理
1、 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由乙方负责,****管理局****管理局等相关
部门管理。如果房屋结构等出现安全隐患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责任。
2、 乙方在租赁期内在确保房屋主体框架安全的前提下,对租赁的固定资产进行必
要的装修和保养,其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合同约定按期将合同标的物交付给乙方。
2、对合同标的物进行定期检查。如发现乙方对房屋主体结构造成损伤或损坏的,责令乙方修缮恢复,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3、合同标的物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及城市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房屋征收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标的物,乙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自行终止。
4、租赁期满、合同解除或其他原因终止后,乙方应在2日内将承租房屋交还给甲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否则,甲方按照本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标准的200%向乙方收取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取得合同标的物的使用权。
2、按规定交付一切与经营有关的费用,如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税费等。
3、合同有效期间,一切维修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合同有效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标的物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合同标的物毁损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如需对合同标的物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须按程序自行报有关部门取得许可、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返还房屋时应保持合同标的物完好,合同标的物内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设施等不得拆除,应无偿移交给甲方。
5、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保证财产安全,做好安全 、消防、环保等工作,如发生财产安全和其他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6、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所租赁的固定资产转让、转租或抵押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无偿收回房屋。
7、租赁期满后,甲方固定资产继续出租时,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租赁期未满在甲、乙双方均未违约的前提下,双方需对租赁期变更或解除,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办理变更或解除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一方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应在一周内做出答复,否则视为默认。
2、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国家政策变动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有效期间,因城市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拆迁、改造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需解除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出租的资产,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负责赔偿。
第九条 合同标的物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合同标的物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附属设施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协商解决。乙方接受标的物钥匙后视为甲方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了交付,且乙方对房屋的现状无异议。
2、乙方应于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合同后2日内,将承租房屋及设施设备等完好地交还甲方。对于该标的物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遗留的物品,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其所有权和处分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l、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合同标的物给乙方的,每逾期1日应按约定的日租金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不得超过2个月;若逾期交付超过2个月的,自逾期届满2个月之日,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仅就逾期2个月以内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交付租金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欠交租金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水电气、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的,应如数补交并支付滞纳金。如因乙方未按时交纳上述费用造成停水停电等后果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3、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中途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退租的,甲方已收取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还应按本合同年租金总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必须在合同期满、自动终止之日或解除合同之日起2日内将自有物、商品全部搬走,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逾期未搬走,视同乙方放弃该房屋内属于乙方的商品和自有物,甲方有权处置,所造成的必要费用(公证费、保管费等)由乙方承担(可从未搬走商品和物的处置收益中支付),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和补偿要求。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或拆除、改造合同标的物,对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乙方应无条件搬迁。政府因以上行为给予的补偿,除经甲方核准属于乙方室内装修补偿的归乙方所有外,其余补偿全部归甲方所有。
3、因上述第1、2项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天数计算和结算。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提起诉讼,因此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用等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的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是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已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充分了解,标的物情况充分知悉,愿意签订本合同。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报县****交易中心备案各一份,副本若干份。
4、其他有关规定:在合同期限内,如果甲方有偿转让标的物,乙方不得阻止,除本合同约定终止或解除原因外租赁继续有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办理人: 身份证号(自然人):
联系电话: 委托办理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年 月 日
附件:
1、乙方个人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出租房屋交付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