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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市百东新区六个竣工项目结算审核服务(三次) | 系统项目编号 | **** |
| 标段(包) | **市百东新区六个竣工项目结算审核服务(三次) | 企业内部项目编号 | |
| 项目类别 | 服务 | ||
| 采购方式 | 网上询价 | ||
| 履约约定 | 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采购人提供完整资料后开始实施,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结算审核成果文件(含计量计价软件版和相关文件电子版)。 | ||
| 验收约定 | 工程结算审核成果文件应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 ||
| 结算约定 | 项目无预付款,咨询人提交最终咨询成果文件并经过委托人确认后,委托人收到咨询人请款报告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资料,且经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费用,若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要求,甲方有权延期支付服务费用,且不承担任何因延期支付而产生的违约责任、利息损失或其他相关责任。 | ||
| 文件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市百东新区六个竣工项目结算审核服务(三次)网上询价公告.pdf | ||
| 供应商须遵守 | 1. 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服务管理办法》等要求。 2. 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终成交方。报价过程中,报价人应当认真严肃地进行报价,一经成交,不得撤销。 3. 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如有必要采购单位会在报价时间开始前以澄清公告的形式予以回复,请保持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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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 1. 供应商应完全响应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的要求,不得负偏离。标书代写 2. 保证金通过在**阳光采****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 3. 本项目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诚邀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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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缴纳方式 | 银行缴纳 | ||
| 发票开具及保证金退还 | 阳光采购平台足额收到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中标方足额支付系统服务费后方予退还其交付的采购保证金。 | ||
| 发布媒体 |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和其他须公示的网站,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 ||
| 联系方式 |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百东新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赖师兰 180****2850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地址:**市**区枫林路18****中心 联系人:**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联系方式:0771-****051/077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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