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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中心(新区)业务大楼强电接入工程第1次澄清通知
编号:001
各投标人:
****中心(新区)业务大楼强电接入工程(项目名称)磋商公告澄清如下:
原公告“二、供应资格要求
2.2.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年度、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现更正为“二、供应资格要求
2.2.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本通知是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本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 年 0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