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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425MAK0R47X6C | 建设单位法人:张猛 |
| 张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晏北街道名嘉东路与纬五路交叉口东202米**1号车间 |
| ****精深加工废旧塑料年产6万吨再生塑料片材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20-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晏北街道名嘉东路与纬五路交叉口东202米**1号车间 |
| 经度:116.825 纬度: 36.81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1-30 |
| 德**环审[〔2026〕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425MAK0R47X6C001U |
| 2026-06-0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600 |
| 109 | 运营单位名称:**** |
| ****1425MAK0R47X6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425MAK0R47X6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402MA3MEWY378 | 竣工时间:2026-06-26 |
| 2026-06-27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9-27 |
| 2026-08-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dzljhj.com/news/1543.htm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6万吨再生塑料片材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79万吨再生塑料片材 |
| 本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期验收实际生产设备数量、用电量、用水量均少于环评;环评设计购置3条塑料破碎清洗生产线,分别为彩色物料生产线(SCX001、SCX002),黑色物料生产线(SCX003),总生产规模为年产6万吨再生塑料片材,本期验收实际建设1条塑料破碎清洗生产线,为彩色物料生产线(SCX001),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2.79万吨再生塑料片材。彩色物料生产线(SCX002)、黑色物料生产线(SCX003)暂未建设,未产生对应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废气、废水;本期验收实际不使用盐酸,无废盐酸瓶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生产001、002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一、预处理与破碎工段 1.拆包:将外购的袋装或捆装混合废塑料进行人工或机械进行拆包,释放出原料。废弃塑料在回收前可能沾染了泥土、沙粒或大气降尘,拆包时可释放出部分粉尘。此过程主要污染物为拆包粉尘G1-1、废包装原料S1-1、噪声。 2.分拣:人工进行简单分类,分选出非塑料类物料和大块黑色物料。此过程主要污染物为杂质料S1-2。 3.粗破:使用锤式破碎机和撕碎机对物料进行粗破,将其尺寸减小1~8cm大小尺寸。此过程主要污染物为粗破粉尘G1-2、噪声。 4.分选: ①金属分选:利用涡电流分选设备,分离出物料中带有的铁、铝、铜、不锈钢等金属杂质料,以提高后续产品的纯度。 ②风选:利用分选机),根据物料的密度差异,分离出纸张、薄膜等轻质杂质料。 ③筛分:利用滚筒筛,对物料进行筛分,确保进入下一道工序的物料尺寸≤8cm。超过8cm以上的物料重新回到破碎工序进行破碎。此过程产生分选粉尘G1-3、杂质料S1-3、噪声。 二、清洗与净化工段 5.预洗、脱水:物料进入摩擦清洗机,在水的冲刷和叶片摩擦作用下,初步去除物料表面的泥沙、大部分标签和附着物,物料脱水进入预洗槽重新利用。此过程产生预洗废水W1-1、噪声。 6.分选:利用多级振动筛,根据物料密度的不同将物料进行种类分类。此过程分离出的ABS,PS,PC,PVC物料直接包装外售,PP,PE物料进入后续工序,黑色物料进入静电分选生产线。此工序分选的物料为预洗脱水后的湿片料,且物料尺径较大,无粉尘的产生。此过程主要污染物为噪声。 7.精破:PP/PE物料进行二次精细破碎,使其成为0.5cm至1.8cm的塑料碎片。此过程产生精破粉尘G1-4、噪声。 三、清洗工段 8.**洗、脱水①:精破的物料进行**清洗,去除物料表面的水溶性杂质,同时利用物料密度差异,**清洗得到上层优质PP/PE漂料和下层PP/PE下沉料,清洗分选后的物料分别进行脱水。此过程产生污染物清洗槽渣S1-4、清洗废水W1-2、噪声。 9.碱洗、脱水②:步骤8得到的漂料进行高温碱洗(100℃,14%氢氧化钠溶液),热水采用蒸汽发生器进行加热(热源,天然气),碱洗可去除物料表面标签、油污油脂、胶黏剂等污染物。此过程产生污染物清洗废水W1-3、废氯化钠包装袋和槽渣S1-5、噪声。 10.**洗、脱水:碱洗后的物料进行**清洗、脱水,去除物料携带的碱水。此过程产生污染物清洗槽渣S1-7、清洗废水W1-4、噪声。 11.盐水浮选、脱水:步骤8得到的下沉料使用15%盐水分选出不同等级的PP/PE料,随后进行脱水。此过程产生污染物清洗槽渣S1-6、废氯化钠包装袋S1-5、噪声。 12.**洗、脱水:盐水洗后的物料经进行**清洗脱水,去除物料携带的盐水。此过程产生污染物清洗槽渣S1-8、清洗废水W1-6、噪声。 四、后处理与成品工段 13.烘干:采用电加热对脱水后的湿物料进行烘干(100-120℃、20秒),使其含水率降到1%。此过程污染物主要是噪声。 本项目采用绞龙螺旋输送烘干方式对物料进行烘干,项目烘干蛟龙为密闭式结构,物料在完全封闭的管道内输送,与外界隔绝,无开放的扬尘点;且物料低速轻柔输送,依靠螺旋叶片的旋转缓慢推进物料,物料之间、物料与壁面之间是滑动摩擦,而非高速抛洒或跌落,大幅减少了因机械冲击产生的粉尘飞扬;项目采用夹套式电加热,热量通过筒壁传导,筒内无明火或高速热风直接吹扫物料,减少了气流夹带粉尘的可能性。故项目烘干过程无粉尘的产生。项目塑料主要是PP、PE、ABS等,物料热分解温度>250℃,远高于本项目烘干温度100~120℃,主要目的是蒸发水分,而非对物料进行高温改性,不会发生热解而释放出VOCs。 14.分选: ①筛分:利用滚筒筛,对物料进行筛分,确保进入下一道工序的物料尺寸≤1.8cm,>1.8cm的物料重新回到破碎工序进行破碎;利用风选机进一步分离可能残留的轻质物料;利用硅胶机进一步分离物料中可能残留的硅橡胶; ②分选:根据颜色和材质的不同,利用色选机对物料进行最后一道分选,剔除异色粒子杂质料,得到高纯度的单一材质塑料碎片成品,打包入库。此过程产生杂质料S1-6、噪声。 此工序分选的物料经过前段的清洗、烘干后已无粉尘、泥土、塑料灰等粉尘,筛分为滚动输送,风选主要分离出纸屑、薄膜碎片等轻杂质,静电分选利用高压静电场吸附分离硅橡胶等非金属杂质,色选利用CCD传感器纯光学检测识别进行物料颜色分选,全程分选过程无机械搅动或冲击,无粉尘的产生。 15.成品入库:成品物料经包装后暂存于成品暂存区。 生产线003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一、清洗工段 1.盐水浮选、脱水:利用密度差异,将黑色物料投入25%盐水中进行清洗。密度较大的PA、POM物料下沉,捞出脱水作为固废外售处理;PP、PE、ABS、PS等漂浮捞出脱水后进入下一道精破工序。此过程主要污染物为杂质料、废氯化钠包装袋和槽渣S2-1、噪声。 2.破碎(精破):物料进行二次精细破碎,,使其成为0.5cm至1.8cm的塑料碎片。此过程产生精破粉尘G2-1、噪声。 3.盐水浮选:利用密度差异,再次利用15%盐水进行清洗,分离出密度相对较高的劣质下沉料,脱水后作为固废外售。漂料脱水后进入后续工序。此过程主要污染物为杂质料、废氯化钠包装袋和槽渣S2-2、噪声。 4.**洗、脱水:将盐洗后的物料用**进行彻底漂洗,以去除其表面残留的盐分。清洗后仍漂浮的物料为洁净的PP/PE物料,脱水可直接作为产品外售。在**中下沉的物料为ABS、PS物料,脱水进入后续分选工序。此过程主要污染物为槽渣S2-3、噪声。 二、后处理与成品工段 5.风选:利用风选机去除残留的轻质杂质。此过程主要污染物为杂质料S2-4、噪声。 6烘干:采用电加热对脱水后的湿物料进行风干(100-120℃、风干时间20秒),使其含水率降到1%。此过程产生污染物噪声。 7静电分选:将充分烘干后的物料通过静电分选实现ABS、PS物料分离。此过程产生噪声。 8成品入库:成品物料经包装后暂存于成品暂存区。 | 实际建设情况:一、预处理与破碎工段 1.拆包:将外购的袋装或捆装混合废塑料进行人工或机械进行拆包,释放出原料。废弃塑料在回收前可能沾染了泥土、沙粒或大气降尘,拆包时可释放出部分粉尘。此过程主要污染物为拆包粉尘G1-1、废包装原料S1-1、噪声。 2.分拣:人工进行简单分类,分选出非塑料类物料和大块黑色物料。此过程主要污染物为杂质料S1-2。 3.粗破:使用锤式破碎机和撕碎机对物料进行粗破,将其尺寸减小1~8cm大小尺寸。此过程主要污染物为粗破粉尘G1-2、噪声。 4.分选: ①金属分选:利用涡电流分选设备,分离出物料中带有的铁、铝、铜、不锈钢等金属杂质料,以提高后续产品的纯度。 ②风选:利用分选机(空分机),根据物料的密度差异,分离出纸张、薄膜等轻质杂质料。 二、清洗与净化工段 5.预洗、脱水:物料进入摩擦清洗机,在水的冲刷和叶片摩擦作用下,初步去除物料表面的泥沙、大部分标签和附着物,物料脱水进入预洗槽重新利用。此过程产生预洗废水W1-1、噪声。 6.分选:利用多级振动筛,根据物料密度的不同将物料进行种类分类。此过程分离出的ABS,PS,PC,PVC物料直接包装外售,PP,PE物料进入后续工序,黑色物料进入静电分选生产线。此工序分选的物料为预洗脱水后的湿片料,且物料尺径较大,无粉尘的产生。此过程主要污染物为噪声。 7.精破:PP/PE物料进行二次精细破碎,使其成为0.5cm至1.8cm的塑料碎片。此过程产生噪声,此工序进行时为湿片料,无粉尘产生。 三、清洗工段 8.**洗、脱水①:精破的物料进行**清洗,去除物料表面的水溶性杂质,同时利用物料密度差异,**清洗得到上层优质PP/PE漂料和下层PP/PE下沉料,清洗分选后的物料分别进行脱水。此过程产生污染物清洗槽渣S1-4、清洗废水W1-2、噪声。 9.碱洗、脱水②:步骤8得到的漂料进行高温碱洗(100℃,14%氢氧化钠溶液),热水采用蒸汽发生器进行加热(热源,天然气),碱洗可去除物料表面标签、油污油脂、胶黏剂等污染物。此过程产生污染物清洗废水W1-3、废氢氧化钠包装袋和槽渣S1-5、噪声。 10.**洗、脱水:碱洗后的物料进行**清洗、脱水,去除物料携带的碱水。此过程产生污染物清洗槽渣S1-7、清洗废水W1-4、噪声。 11.盐水浮选、脱水:步骤8得到的下沉料使用15%盐水分选出不同等级的PP/PE料,随后进行脱水。此过程产生污染物清洗槽渣S1-6、废氯化钠包装袋S1-5、噪声。 12.**洗、脱水:盐水洗后的物料经进行**清洗脱水,去除物料携带的盐水。此过程产生污染物清洗槽渣S1-8、清洗废水W1-6、噪声。 四、后处理与成品工段 13.烘干:采用电加热对脱水后的湿物料进行烘干(100-120℃、20秒),使其含水率降到1%。此过程污染物主要是噪声。 本项目采用绞龙螺旋输送烘干方式对物料进行烘干,项目烘干蛟龙为密闭式结构,物料在完全封闭的管道内输送,与外界隔绝,无开放的扬尘点;且物料低速轻柔输送,依靠螺旋叶片的旋转缓慢推进物料,物料之间、物料与壁面之间是滑动摩擦,而非高速抛洒或跌落,大幅减少了因机械冲击产生的粉尘飞扬;项目采用夹套式电加热,热量通过筒壁传导,筒内无明火或高速热风直接吹扫物料,减少了气流夹带粉尘的可能性。故项目烘干过程无粉尘的产生。项目塑料主要是PP、PE、ABS等,物料热分解温度>250℃,远高于本项目烘干温度100~120℃,主要目的是蒸发水分,而非对物料进行高温改性,不会发生热解而释放出VOCs。 14.分选: ①筛分:利用滚筒筛,对物料进行筛分,确保进入下一道工序的物料尺寸≤1.8cm,>1.8cm的物料重新回到破碎工序进行破碎;利用风选机进一步分离可能残留的轻质物料;利用硅胶机进一步分离物料中可能残留的硅橡胶; ②分选:根据颜色和材质的不同,利用色选机对物料进行最后一道分选,剔除异色粒子杂质料,得到高纯度的单一材质塑料碎片成品,打包入库。此过程产生杂质料S1-6、噪声。 此工序分选的物料经过前段的清洗、烘干后已无粉尘、泥土、塑料灰等粉尘,筛分为滚动输送,风选主要分离出纸屑、薄膜碎片等轻杂质,静电分选利用高压静电场吸附分离硅橡胶等非金属杂质,色选利用CCD传感器纯光学检测识别进行物料颜色分选,全程分选过程无机械搅动或冲击,无粉尘的产生。 15.成品入库:成品物料经包装后暂存于成品暂存区。 |
| 环评设计购置3条塑料破碎清洗生产线,分别为彩色物料生产线(SCX001、SCX002),黑色物料生产线(SCX003),总生产规模为年产6万吨再生塑料片材,本期验收实际建设1条塑料破碎清洗生产线,为彩色物料生产线(SCX001),实际生产工艺少于环评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治理 项目生****处理站(处理工艺:“格栅+沉淀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气浮机+回用水池”,处理规模:200m3/d)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纯水制备浓水用于车间地面清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管网排入****公司**县**水质净化厂(东厂)深度处理。 废气治理 项目预处理粗破和分选工序、精破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TA002)技术,燃烧后的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拆包工序产生的粉尘和未收集完全的粉尘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经喷洒药剂后无组织排放。 噪声治理 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置、加强设备维护、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固废治理 项目原料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PAM/PAC包装袋、废氯化钠包装袋、生产过程产生的杂质料、除尘器收集尘、清洗槽渣、污泥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外售综合利用;纯水制备设施维护产生的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厂家更换收集直接带走,不在厂区暂存;废盐酸瓶、废氢氧化钠包装袋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治理 项目生****处理站(处理工艺:“格栅+沉淀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气浮机+回用水池”,处理规模:72m3/d)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纯水制备浓水用于车间地面清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管网排入****公司**县**水质净化厂(东厂)深度处理。废气治理 项目预处理粗破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TA002)技术,燃烧后的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拆包工序产生的粉尘和未收集完全的粉尘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经喷洒药剂后无组织排放。 噪声治理 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置、加强设备维护、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固废治理 项目原料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PAM/PAC包装袋、废氯化钠包装袋、生产过程产生的杂质料、除尘器收集尘、清洗槽渣、污泥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外售综合利用;纯水制备设施维护产生的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厂家更换收集直接带走,不在厂区暂存;废氢氧化钠包装袋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1、对比环评设计阶段,本项目实际分选工序、精破工序加工的片料为湿片料,无对应废气产生,实际粗破工序环保设备增加旋风除尘,优化环保设施。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年12月)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属于重大变更。 本企业实际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其他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不属于重大变更。2、本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处理站处理能力为200m3/d,本期****处理站处理能力为72m3/d,****处理站处理能力可以满足本期验收需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设计车间内生产线位置为自西向东,一般固废暂存区、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车间内东北部,污水处理站位于厂区东北部,排气筒DA001位于车间西北角。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车间内生产线位置为自东向西,一般固废暂存区、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车间内西北部,污水处理站位于厂区北部,排气筒DA001位于车间东北角,本项目根据实际生产便捷性调整车间布局,总体车间位置未变化。 |
|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年12月)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地点:5.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本项目车间整体位置未变化,未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未新增敏感点,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275 | 0 | 0 | 0 | 0.028 | 0.02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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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55 | 0.06 | 0 | 0 | 0.006 | 0.006 | / |
| 0 | 0.0283 | 0.21 | 0 | 0 | 0.028 | 0.028 | / |
| 0 | 0.0537 | 0.45 | 0 | 0 | 0.054 | 0.054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 | 本项目生****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纯水制备浓水用于车间地面清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管网排入****公司**县**水质净化厂(东厂)深度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出口pH日均监测值最大为7.575(无量纲),满足标准要求6.0~9.0(无量纲);化学需氧量日均监测值最大排放浓度为35.75mg/L,满足标准要求≤5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监测值最大排放浓度为9.25mg/L,满足标准要求≤10mg/L;氨氮日均监测值最大排放浓度为0.907mg/L,满足标准要求≤5mg/L;悬浮物日均监测值最大排放浓度为12.25mg/L;石油类日均监测值最大排放浓度为0.4075mg/L,满足标准要求≤1.0mg/L;总磷日均监测值最大排放浓度为0.4625mg/L,满足标准要求≤0.5mg/L;色度日均监测值最大值为8.75(度),满足标准要求≤20(度);浊度日均监测值最大排放浓度为4NTU,满足标准要求≤5NTU;溶解性总固体日均监测值最大排放浓度为958.75mg/L,满足标准要求≤1000mg/L;全盐量日均监测值最大排放浓度为825.5mg/L。项目废水排放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洗涤用水标准。 |
| 1 | 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低氮燃烧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本项目预处理粗破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TA002)技术,燃烧后的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拆包工序产生的粉尘和未收集完全的粉尘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经喷洒药剂后无组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气排气筒DA001出口两天内所测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5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874kg/h,小于其标准限值3.5kg/h,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锅炉排气筒DA002出口两天内所测颗粒物、SO2、NOx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1mg/m3,5mg/m3,23mg/m3,小于其标准排放浓度限值10mg/m3、50mg/m3、100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1.37×10-3kg/h,3.60×10-3kg/h,1.49×10-2kg/h,小于其标准排放速率限值3.5kg/h,2.6kg/h,0.77kg/h,林格曼黑度检测结果<1,锅炉排气筒出口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有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26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mg/m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臭气浓度最大排放值为14无量纲,小于其标准限值20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
| 1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项目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削减。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昼间厂界噪声最大值57dB(A),小于标准限值65dB(A);夜间厂界噪声最大值46dB(A),小于标准限值55dB(A)。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1 | 项目原料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PAM/PAC包装袋、废氯化钠包装袋、生产过程产生的杂质料、除尘器收集尘、清洗槽渣、污泥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外售综合利用;纯水制备设施维护产生的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厂家更换收集直接带走,不在厂区暂存;废盐酸瓶、废氢氧化钠包装袋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本项目原料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PAM/PAC包装袋、废氯化钠包装袋、生产过程产生的杂质料、除尘器收集尘、清洗槽渣、污泥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外售综合利用;纯水制备设施维护产生的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厂家更换收集直接带走,不在厂区暂存;废氢氧化钠包装袋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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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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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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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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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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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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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