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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881MA4WL57P05 | 建设单位法人:曾潘 |
| 罗理凡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工业园梧村垌片区B-06-04-05号 |
| ****年产300万台电热水壶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54-C3854-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工业园梧村垌片区B-06-04-05号 |
| 经度:110.248180 纬度: 21.66101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1-11 |
| 湛廉环审〔2025〕3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881MA4WL57P05001X |
| 2025-12-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881MA4WL57P0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881MA55D50J0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322MA****266T | 竣工时间:2026-06-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27687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300万台电热水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300万台电热水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生产工艺为:(1)壶嘴生产:开料→成型;(2)壶身生产:开料→折弯→焊接→冲压→除油清洗→漂洗→烘干→抛光→冲孔→焊接成型→除蜡清洗→喷淋→漂洗、水洗→烘干;(3)底碟生产:开料→成型→除油清洗→漂洗→自然风干→钎焊→喷砂→检测→抛光→抹粉清洁→检验→卷边→检查验收;(4)塑料配件生产:混料→注塑成型→验收→包装→塑料配件(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于混料);(5)经各工序生产的壶身、底碟、塑料配件与电源线、温控器以及螺丝即组装成项目的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生产工艺为:(1)壶嘴生产:开料→成型;(2)壶身生产:开料→折弯→焊接→冲压→除油清洗→漂洗→烘干→抛光→冲孔→焊接成型→除蜡清洗→喷淋→漂洗、水洗→烘干;(3)底碟生产:开料→成型→除油清洗→漂洗→自然风干→钎焊→喷砂→检测→抛光→抹粉清洁→检验→卷边→检查验收;(4)塑料配件生产:混料→注塑成型→验收→包装→塑料配件(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于混料);(5)经各工序生产的壶身、底碟、塑料配件与电源线、温控器以及螺丝即组装成项目的产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机加工及模具修复、激光切割、抛光、钎焊、喷砂、抹粉清洁、投料、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注塑成型、模具清洁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和恶臭。建设单位须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机加工及模具修复工序、抹粉清洁、PP粒料投料、破碎工序均设置在封闭车间内,加强车间通风,其粉尘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2)项目激光切割在封闭的设备中进行,只有进料处与外界连通,其余三面及顶部围闭,切割产生的金属粉尘经激光切割机自带的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3)环保抛光机抛光粉尘均经抛光机自带湿式水膜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其余抛光机均自带布袋除尘器,抛光粉尘经抛光机自带的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并加强厂房内的通风处理。(4)设置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对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进行收集处理,经收集处理后的焊接烟尘于车间无组织排放。(5)项目喷砂机与布袋除尘器直连,喷砂产生的粉尘直接进入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6)注塑机的产气部位安装集气罩,并在四周设置进行围挡,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有机废气及恶臭)进行收集,经“水喷淋塔(含除雾层)+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厂房外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在厂界处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要求。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冷却塔排污水、生产废水(环保抛光机水帘喷淋柜废水、水喷淋塔更换废水、超声波清洗线及除油清洗线产生的除油后及除蜡后的清洗废水)。建设单位须采取以下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标准****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2)环保抛光机水帘喷淋柜废水、水喷淋塔更换废水、冷却塔排污水、超声波清洗线及除油清洗线产生的除油后及除蜡后的清洗废水****处理站(处理工艺:pH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气浮池+砂滤池,处理能力:3吨/小时)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标准****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须对厂区车间合理布局并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保养、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安装隔声罩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的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和分类处理处置要求,做好台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机加工及模具修复、激光切割、抛光、钎焊、喷砂、抹粉清洁、投料、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注塑成型、模具清洁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和恶臭。建设单位须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机加工及模具修复工序、抹粉清洁、PP粒料投料、破碎工序均设置在封闭车间内,加强车间通风,其粉尘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2)项目激光切割在封闭的设备中进行,只有进料处与外界连通,其余三面及顶部围闭,切割产生的金属粉尘经激光切割机自带的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3)环保抛光机抛光粉尘均经抛光机自带湿式水膜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其余抛光机均自带布袋除尘器,抛光粉尘经抛光机自带的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并加强厂房内的通风处理。(4)设置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对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进行收集处理,经收集处理后的焊接烟尘于车间无组织排放。(5)项目喷砂机与布袋除尘器直连,喷砂产生的粉尘直接进入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6)注塑机的产气部位安装集气罩,并在四周设置进行围挡,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有机废气及恶臭)进行收集,经“水喷淋塔(含除雾层)+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标准****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2)环保抛光机水帘喷淋柜废水、水喷淋塔更换废水、冷却塔排污水、超声波清洗线及除油清洗线产生的除油后及除蜡后的清洗废水****处理站(处理工艺:pH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气浮池+砂滤池,处理能力:3吨/小时)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标准****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车间合理布局并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保养、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安装隔声罩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的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和分类处理处置要求,做好台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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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集水池+pH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气浮池+砂滤池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标准较严者 | 已建成 | 已监测 | |
| 2 | 三级化粪池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标准较严者 | 已建成 | 已监测 |
| 1 | 水喷淋塔(含除雾层)+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 | 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要求和表2中的相关要求。 | 已建成 | 已监测 | |
| 2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已建成 | 已监测 | |
| 3 | 水膜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已建成 | 已监测 | |
| 4 | 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已建成 | 已监测 |
| 1 | 优化布局、高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消声、减振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3类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 已建成 | 已监测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和分类处理处置要求,做好台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已落实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和分类处理处置要求,做好台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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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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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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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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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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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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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