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项目 高原草甸回铺补充计价依据查定服务CDJJ标段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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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4川主寺至**高速公路项目

高原草甸回铺补充计价依据查定服务CDJJ标段询比采购公告

1.询比采购条件

S14川主寺至**高速公路项目由已由****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2024〕42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运输厅以川交许可建〔2024〕7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公司)。

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对S14川主寺至**高速公路项目高原草甸回铺补充计价依据查定服务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询比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S14川主寺至**高速公路路线起于**州**县包座乡,与在建的G0611郎木寺至川主寺高速公路相接,经**县色地镇、麦洼乡、阿木乡、邛溪镇,止于安曲镇,接在建的G0615**至**高速公路。

项目全长131.154公里,概算投资约为180.6009亿元,建设期3年。

2.2委托范围

S14川主寺至**高速公路项目高原草甸回铺补充计价依据查定服务

2.3服务内容、成果要求及服务周期

2.3.1 服务内容

完成S14川主寺至**高速公路项目高原草甸回铺补充计价依据查定服务,最终交付成果包含编制报告、测算报告、过程资料等以及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评审通过的最终计价依据成果。

2.3.2 成果要求

(1)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现场调查、大纲编制及大纲评审工作。

(2)大纲评审完成后4个月内:完成成果文件编制、成果评审,结合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形成最终成果报告。

(3)最终成果提交后1个月内:协助甲****运输厅****管理站相关要求,完成本计价依据的备案备查手续。

(4)工作成果需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规范,保障补充计价依据具备科学性、合理性与适用性,为S14川主寺至**高速公路项目高原草甸保护的造价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提供支撑。

2.3.3 服务周期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高原草甸回铺补充计价依据查定服务并通过省级行业造价部门备案备查之日止。

2.4标段号:本次询比采购划分一个标段,标段号为:CDJJ标段。

3.询比采购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3.2 业绩要求

近10年(自2016年7月1日至询比采购申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或标准发布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省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造价行业标准编制业绩。

注:造价行业标准编制指编制:(1)标准或标准文件;(2)规范;(3)概预算编制办法;(4)定额(全文同)。

3.3 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

(1)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相关专业指:公路、道路、桥梁、隧道、道桥、桥隧、工程经济、工程造价等技术职称);

(2)至少参加过1个省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造价行业标准编制工作业绩;

(3)提供询比采购截止月上月或上上月之前起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参加社保的证明材料。若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和返聘合同。

注:造价行业标准编制指编制:(1)标准或标准文件;(2)规范;(3)概预算编制办法;(4)定额(全文同)。

3.4 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shixin/)”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询比采购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采购;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事业单位除外);

(3)近3年(2023年7月1日至询比采购申请截止日),询比采购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提供承诺函)。

(4)参与询比采购申请的外部协作方,****集团****公司协作方**库(协作方管理平台,网址:https://xzf.****.com)中,被协作方**库列为D级及以下的询比采购申请人,其提交的询比采购申请文件将视为无效。

注:询比采购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均以询比采购人核查的询比采购申请截止日询比采购申请人信息内容为准。

3.5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与询比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询比采购申请人,不得参加询比采购。否则,相关询比采购申请均无效。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为:自2026年9月16日00时00分至2026年9月22日9时30分(**时间,下同),****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V3.0(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V3.0”)(https://ztb.****.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询比采购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询比采购申请人注册详见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投标人入驻手册》。电子标服务

(2)询比采购文件费用须以询比采购申请人单位名义通过对公账户转账至蜀道集采平台V3.0(网址https://ztb.****.com/)生成的子账户。

询比采购申请人需备注:S14川主寺至**高速公路项目高原草甸回铺补充计价依据查定服务询比采购文件费(可简写)。

询比采购文件单个包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标书费子账号,若因询比采购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3)询比采购文件缴费与查询:询比采购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V3.0”,进入投标系统的“我参与的项目”菜单,在对应报名项目的“采购文件获取”菜单中点击“下载”,系统将弹出支付页面;询比采购申请人根据页面显示的账户信息完成缴费,并点击“已转账”按钮,查询采购文件费用的缴纳情况。

(4)补遗书(如果有):公布在“****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V3.0(https://ztb.****.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上由询比采购申请人自行下载。

询比采购申请人应在询比采购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询比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询比采购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询比采购人视为询比采购申请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并视为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询比采购申请人负责。

5.询比采购申请保证金

本项目需要缴纳询比采购申请保证金。本项目询比采购申请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询比采购申请人应于询比采购申请截止日前以单位名义通过对公账户转账至“蜀道集采平台V3.0”生成的子账户中。

询比采购申请人需备注:S14川主寺至**高速公路项目高原草甸回铺补充计价依据查定服务询比采购申请保证金(可简写)。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询比采购申请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询比采购申请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询比采购申请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询比采购申请文件,后果自负。

若询比采购申请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询比采购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会后2个月内退还。标书代写

(2)询比采购申请保证金缴纳与查询:询比采购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V3.0”(网址https://ztb.****.com/),在投标系统的“我参与的项目”列表中,进入所报名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菜单,根据系统显示的账户信息完成询比采购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操作。

6.询比采购申请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询比采购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 年9月22日9时30分(**时间)。询比采购申请人应在询比采购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V3.0”注册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询比采购申请文件上传。

(2)询比采购申请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询比采购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询比采购申请人持询比采购申请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询比采购申请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询比采购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询比采购申请文件,其询比采购申请无效。

(3)询比采购人定于询比采购申请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于**省**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40****集团****中心开标室进行远程在线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V3.0(https://z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网站上同步发布。

8.询比采购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公示制度

询比采购结果公示:询比采购人在收到询比采购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询比采****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V3.0(https://z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bulletin.****.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询比采购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询比采购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8.2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8.2.1 异议处理

(1)询比采购申请人对询比采购文件的异议以及询比采购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V3.0”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询比采购申请人对开标会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V3.0”询比采购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通过“异议”按钮提出。询比采购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3)询比采购申请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询比采购申请人提出异议以及询比采购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V3.0”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询比采购申请人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V3.0”(https://ztb.****.com/)询比采购申请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询比采购人:****

地 址:**省****县邛溪镇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837-****737

10. 其余事项

10.1 询比采购申请人注册和在线投标系统操作详见蜀道集采平台V3.0首页导航栏-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10.2 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详见蜀道集采平台V3.0首页导航栏--CA办理栏目。

10.3技术支持

如在平台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详见蜀道集采平台V3.0首页底部的联系方式。

询比采购人:****

日 期 :2026年9月15日


项目名称 S14川主寺至**高速公路项目高原草甸回铺补充计价依据查定服务CDJJ标 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 招采类型 服务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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