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汾河流域生态治理项目(**市干流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汾河流域生态治理项目(**市干流段)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境内汾河干流上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5日-2026年10月1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徐总
联系电话:130****4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