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龙自然告[2026]11)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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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中心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龙自然告**** 号




****政府批准(龙政地****4号),******事务中心(以下简称挂牌人)决定公开挂牌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或未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相关条款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人登录“**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 2026年9月25日 8时0分0秒 至 2026年10月16日 17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 2026年10月8日 8时0分0秒 至 2026年10月20日 15时0分0秒
3.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16日 15时30分0秒 标书代写
4.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日(2026年10月16日)15时30分之前缴纳竞买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并到龙****服务中心7****办公室开具保证金票据(地址:**市**区**大道388****广场B地块7层龙****服务中心;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597-****010),将保证金票据复印件提交给****三楼利用股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缴****银行本票方式(本票中须注明竞买地块),也可直****银行账户:

(一)户 名:龙****服务中心

账 号:418****35676

开户行:****公司****支行

(二)户 名:龙****服务中心

账 号:811********00949147

开户行:****公司**分行

(三)户 名:龙****服务中心

账 号:350********009111666

开户行:****营业部

(四)户 名:龙****服务中心

账 号:171********0305899

开户行:**银行****支行

(五)户 名:龙****服务中心

账 号:137********286665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六)户 名:龙****服务中心

账 号:141********64061808

开户行:****分行**支行

六、其他相关事宜

(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在挂牌交易期限截止时点最后1小时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在挂牌交易期限截止时点届满时,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将挂牌交易的宗地转入网上拍卖程序,并按照网上拍卖规则及程序确定竞得人。

(三)上述地块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签订和履行出让合同的定金,履行合同义务后,依申请可转为出让价款。土地出让金缴交时间为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剩余50%余款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缴清。交地时间为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2个月内交地。如未按时缴清出让金,则交地时间按滞纳金缴清之日起相应顺延。以上截止时间遇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相应提前。标书代写

(四)竞买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五)出让价款以人民币按成交总价计价。出让价款不含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税费。

(六)出让地块交****工业园区负责。

(七)以上出让地块公开出让后将按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在本公告发布起1个月内带有效土地权属证书向本局提出,逾期视同我局已对上述公开出让宗地进行土地权属登记公告,并按规定予以确权发证。

(八)拟出让宗地的竞得(中标)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九)拟出让宗地的竞得(中标)人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扣除由竞买(投标)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十)若省重点项目用地最终公开出让成交价低于评估价,且地块竞得人在成交后未实施建设上述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改作一般项目建设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地价政策,应按评估价补缴出让金。

七、联系地址:

**省**市**区**街道莲新南路2号

联 系 人:李先生、谢先生

联系电话:0597-****438

****

2026年9月15日

******事务中心
二〇二六 年 九 月 十五 日

附 表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宗地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挂牌阶段加价最低幅度(万元) 拍卖阶段加价最低幅度(万元) 其它条件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1 2026挂-G14 联发路西侧、东发**侧 5520 工业用地(通用设备制造业:面积 5520平方米、出让年限 30年); ≥1.1且<2.0 40%-60% 0 221 2 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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