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2026年在职人员体检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项目概述及需求
1.采购内容:2026年在职人员体检服务项目
2.最高限价单价:男性949元/人,女性为1099元/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注:凡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入选为中标供应商,结算按实际人数结算。
(二)其他要求
1.服务对象:
****2026年全系统在职人员体检人数313人,其中男性207人,女性106人。
2.签订合同日期:自中标(成交)公告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按时签约。
3.服务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后(具体以接到采购人通知为准)一年(注: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按时完成体检服务的,则经双方协商后,**服务期限)。
4.采购人职工家属可享受本次中标单价参与体检,体检费用由职工家属自行支付。
(三)结算方式
1.本项目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体检项目费用、以及为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如供应商在中标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性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2.本项目将由我局在职人员根据中标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自主选择,各中标单位实际需服务对象人数由我局后期统计后进行告知,具体结算金额将以实际选择人数为准。
甲方体检人员在双方约定的体检项目内容外所发生的费用,如疫苗费、个人指定检查项目等,由甲方体检人员自行支付。甲方职工家属可享受本次中标单价参与体检,体检费用由职工家属自行支付。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法定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标书代写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上截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或连锁体检机构,且拥有独立的体检场所或体检机构(提供相应图片证明材料);
2.供应商至少提供近三年3个类似项目**案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见;
3.供应商提供体检方案,内容须包含:体检项目的固定套餐或体检卡优惠方案等。
(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四)本项目为限额以下项目,****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三、供应商报价应严格按照本询价文件要求编制书面“询价响应文件”
(一)“询价响应文件”内容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报价表(报价表格式见附件1);
3.询价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投标条件和其他证明文件;
4.国家规定的应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资料;
5.提供的所有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询价采购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三个工作日,采用一次报价方式。
(三)询价报价截止后,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并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审核无误的,进行成交结果公告。
(四)供应商随意、恶意报价,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询价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报价单位应在2026年9月21日15:00前,按“询价响应文件”内容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并装订。盖章密封后送达至****人事教育股404室。
五、开标和定标标书代写
(一)开标时间:2026年9月21日15:00,地点:****三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二)采购文件****政府-****网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三)询价采购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三个工作日,采用一次报价方式。询价小组将对有效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并填写询价采购结论。
六、成交及合同签订
(一)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二)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联系并签订采购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七、验收
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供应商履约。
八、询价费用
供应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九、特别说明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若认为询价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报价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的谈判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询价文件,报价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采购文件的相关投诉。
十、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联系人:于梅
联系电话:0513-****6566
2.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联系人:倪颖
联系方式:139****1784
3.信息发布地址:**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