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6年特需公交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管委会为继续做好企业服务,解决辖区企业职工上下班出行难问题,拟采购2026年10月1日—2027年9月30日期间的“**家园公租房—东林村”、“毛线沟—****管所”、“二郎—九港大道(森迪大道)”、“陶家工业园—****工业园—陶家工业园”的环线、“陶都医院—****水厂”等特需公交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16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采购的供应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供应商需为具有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资质企业;二是供应商应具有专业的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三是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按规进行保养;四是供应商拥有专业的驾驶员队伍。五是符合《**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8条、第23条、第26条、第37条等相关法律法规。 ****长期从事公交服务。****公司经营项目包含城市公共交通和旅游业务等,有2700多辆营运车辆,负责**主城及西部区域的城市公共交通。****公司所有车辆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按规、按时进行各类保养作业和年检。****公司设立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并制定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检查监督措施。同时不断提高科技**的投入,来保障城市公共交通的安全。****公司的驾驶人员都必须取得相关资质并按规接受安全培训并合格后,才允许上岗。****公司符合《**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8条、第23条、第26条、第37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鉴于以上实际情况,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名称:****
地址:**市**区虎踞路 56号1-1
2026年9月15日 至 2026年9月22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1.采购人
机构名称:****
联 系 人:魏广军
联系电话:****0038
2.财政部门
机构名称:****财政局
联 系 人:采购科
联系电话:****1318
专家论证意见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