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关于2026年**律所名单补充准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1.项目背景
根据招标人相关会议决定,针对各服务项目的单项法律服务不超过30万元(不含)的,通过集中采购流程开展**律所法律服务准入项目,补充招标人**律所名单。
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置8个标段,主要为招标人总部及各分支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诉讼代理、专项法律服务等。
2.1一标段(标段号-001):**分行所在地需补充准入1家;
2.2二标段(标段号-002):**分行所在地需补充准入2家;
2.3三标段(标段号-003):**分行所在地需补充准入2。
2.4四标段(标段号-004):**分行所在地需补充准入2家;
2.5五标段(标段号-005):**支行所在地需补充准入2家;
2.6六标段(标段号-006):**支行需补充准入3家;
2.7七标段(标段号-007):**支行需补充准入1家;
2.8八标段(标段号-008):**支行需补充准入1家。
注:本项目分为8个标段,允许投标人同时投报多个标段,实行兼投不兼中,同一投标人最多获得1个标段的入围资格。定标顺序为标段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5、标段6、标段7、标段8。某标段推荐名单中,排名在准入家数之内(即前N名,N=准入家数)的投标人,在后续标段继续参与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入围候选人;排名在准入家数之外(候补)的投标人,可继续参与后续标段评审及推荐。
3.入围服务期限:一年(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事务所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入围服务期内授予采购合同总金额或者合同数量)。
4.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根据实际报名情况,依据下列规则入围:
本项目各点位补充准入家数:总行所在地需补充准入7家,包含**支行所在地2家、**支行3家、**支行1家、**支行1家;**分行所在地补充准入1家;**分行所在地补充准入2家;**分行所在地补充准入2家;**分行所在地补充准入2家。
各标段有效投标投标人数量达到3家(含)及以上的,方可组织本标段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综合评分结果从高到低排序开展评审工作,对有效投标人淘汰比例不低于20%(计算结果向上取整)。完成淘汰后,确定本标段正式入围供应商;同时,在正式入围供应商之外,按照正式入围供应商数量+2的数量,同步推荐备选后续供应商,用于后期库内补位选用。
注:1. “淘汰20%”为向上取整;
2. 备选供应商≠正式入围,要在合同/入库规则写明:备选仅用于后续库内空缺补录,不直接享有本次项目入围服务资格;
3. 若有效投标人扣除20%淘汰后,剩余数量仍不能满足本标段点位需要的入库家数,则本标段本次入库名额可据实核减。
为选择优质的律所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在二阶段采购时,针对具体项目,招标人将考虑律所资质、律师专业能力、服务价格、服务质量、服务便利性等因素采用直接选定方式与入围候选单位进行商务谈判,择优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6.非我行已入围并签订框架**协议的律所(详见公告附录:****银行2025****事务所名单)
7.采购预算:本次项目针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和诉讼代理案件服务项目分别设置的最高限价上报财审会审查审议,实际价格以最终采购为准,确保控制在最高限价内。详见下表:“2026****银行**律所法律服务准入项目最高限价表”
| 2026****银行**律所法律服务项目相关费用预算表 |
| 序号 |
法律服务类别 |
服务机构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备注 |
| 1 |
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
总行 |
**辖区 |
1年 |
8万元 |
服务包干价 |
| 2 |
分行的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
****营业部 |
1年 |
5万元 |
合计不超过22万元 |
服务包干价 |
| ****分行****分行 |
3万元 |
| 3 |
诉讼代理案件服务 |
个人类贷款业务的起、被诉案件 |
全行各机构 |
案件办理完成 |
单笔案件代理费按照起诉债权金额的3%收取 |
全风险代理形式,收回现金资产或胜诉金额的 5%计提律师费 |
部分风险代理形式,预先支付代理费不超过可支付律师费最高金额的5%,后续收回现金资产或胜诉金额的4%计提律师费 |
通过律师代理工作实现非现金资产收回的(如以物抵债等资产不能及时处置变现的),代理费标准不超过收回现金情况下代理费比例的 50% |
服务包干价 |
| 4 |
单户起诉本金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下的法人类业务案件 |
全行各机构 |
案件办理完成 |
单笔案件代理费按照起诉债权金额的1%收取 |
全风险代理形式,收回现金资产或胜诉金额的4%计提律师费 |
部分风险代理形式,预先支付代理费不超过可支付律师费最高金额的5%,后续收回现金资产或胜诉金额的3%计提律师费 |
| 5 |
单户起诉本金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法人类业务案件 |
全行各机构 |
案件办理完成 |
单笔案件代理费按照起诉债权金额的0.5%收取 |
全风险代理形式,收回现金资产或胜诉金额的3%计提律师费 |
部分风险代理形式,预先支付代理费不超过可支付律师费最高金额的5%,后续收回现金资产或胜诉金额的2%计提律师费 |
| 6 |
无具体标的金额的诉讼案件 |
全行各机构 |
案件办理完成 |
代理费不超过4万元 |
服务包干价 |
| 7 |
其他有标的额非信贷类诉讼案件 |
全行各机构 |
案件办理完成 |
不超过标的金额的5%计提律师费 |
服务包干价 |
| 8 |
专项法律服务 |
待专项事宜发生后,法律服务费用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在**律所名单内根据具体服务需求再进行询价、选聘,最终价格以实际采购为准。 |
1.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合法注册并****事务所,提供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年检(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事务所分所的,提供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年检(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提供总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分所参与本次投标的委托书。
注:****分所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3-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供2026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将进行查询,如与供应商提供的不一致的,以现场查询为准。)
5.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2个法律服务类业绩,并能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可识别标的的内容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等。没有可识别时间、合同可识别标的的内容的业绩不予认可,未提供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成交通知书不予认可),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
7.****事务所或律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承诺书):
7.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7.2****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
7.3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
7.4为征集人****事务所;
7.5具有可能影响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8.投标人承诺,所提供法律服务工作成果不存在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情形;已按律师执业规范完成利益冲突检索,不存在法定应当回避的利益冲突。若因乙方服务成果引发第三方侵权索赔,由乙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时间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2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0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市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4楼403室。
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由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4.(1****银行子账号转账方式缴纳,子账号:标段一开户账号:010****95632;标段二开户账号:010****95635;标段三开户账号:010****95636;标段四开户账号:010****95638;标段五开户账号:010****95640;标段六开户账号:010****95641;标段七开户账号:010****95642;标段八开户账号:010****95643,银行附言栏次注明“项目编号+款项性质”,如:“E53XXXXXXXXXX-00X+标书费”,转账后到**市人民西路328号****403室将转账凭证发送给报名人员。(2)申请人到**市人民西路328号****403室通过现场扫码或现金方式缴纳。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0月8日15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市**区西苑小区5栋20号********公司4楼评标一厅。标书代写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om)、****银行-首页(http://www.****.com)、****门户网站(网址:www.****.com)。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西路21号
联系人:蒋亚琼 赵江龙
电话:0874-868888-6000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周芸帆、张琳、吴奕宣
联系电话:0871-****7190
电子邮件:****@qq.com
公告附录:****银行2025****事务所名单
| 序号 |
律所名称 |
| 1 |
**市****事务所 |
| 2 |
****事务所 |
| 3 |
****事务所 |
| 4 |
******事务所 |
| 5 |
****事务所 |
| 6 |
****事务所 |
| 7 |
******事务所 |
| 8 |
****事务所 |
| 9 |
**市海华****事务所 |
| 10 |
****事务所 |
| 11 |
****事务所 |
| 12 |
****事务所 |
| 13 |
****事务所 |
| 14 |
****事务所 |
| 15 |
****事务所 |
| 16 |
****事务所 |
| 17 |
****事务所 |
| 18 |
****事务所 |
| 19 |
**市****事务所 |
| 20 |
**欣****事务所 |
| 21 |
****事务所 |
| 22 |
****事务所 |
| 23 |
****事务所 |
| 24 |
****事务所 |
| 25 |
****事务所 |
| 26 |
****事务所 |
| 27 |
****事务所 |
| 28 |
****事务所 |
| 29 |
**市万商****事务所 |
| 30 |
**市****事务所 |
| 31 |
****斗****事务所 |
| 32 |
****事务所 |
| 33 |
****事务所 |
| 34 |
****事务所 |
| 35 |
******事务所 |
| 36 |
****事务所 |
| 37 |
****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