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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县2026年水利水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柘龙禹〔2026〕2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受台风“沙德尔”外围环流带来强降雨的影响,为消除水毁安全隐患,恢复原有水利工程功能。经研究,原则同意按照修编的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县县域范围内。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修复加固防洪堤123米,排洪渠500米,排洪管涵100米,加固河道护栏604米,清淤清障2500立方米。
三、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38.81万元。建设资金拟来源于申请中央资金,不足部分由财政配套。
四、建设工期
3个月。
五、其他
1.招标事项:该项目招标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2.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3.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5.请据此批复编制项目的初步设计按规定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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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