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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委托****编制完成《建筑固废**化利用项目(大茂镇)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先进行全本公示。
公示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万城镇**南街 206****花园E栋406房
联系人:胡 云;联系电话:135****1941
电子信箱:****@163.com
方案编制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区**天街17 栋 1121 室
联系人:张阿妃 ;联系电话:178****2921
电子邮箱:****@qq.com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7日-2025年11月20日
公众如对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登记表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水保主管部门、水保单位和公示单位提交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