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丁青县鹏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丁青县市场北路商住房出租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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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所属丁**市场北路商住房出租
标的名称 项目编码 挂牌价格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 挂牌起始日期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所属丁**市场北路商住房出租
****46.7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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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26-09-15
2026-09-28
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标的资产数量 出租方简况 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评估/询价基准日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价值/询价值 账面净值(万元) 备注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价格说明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 租赁期限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交纳注意事项 保证金处置方式 披露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项目报名联系人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项目融资联系人 项目融资联系电话 交易须知 风险提示

标的查看联系人:鹏程投资 电话:089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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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所在地区 住所/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所属行业 经营规模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类型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
915********833786U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
** **市 丁**
**地区丁**市场北路2号
23,500 万人民币
成德存
商务服务业
小型
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国资委
115********92025XU
****
其他
“三重一大”专题会议纪要
2026-09-03
【2026】23号
**经纬资产评估房****公司
2026-08-17
****国资委
2026-09-07
46.7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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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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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向出租方缴纳 5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续签合同不退还之前缴纳的保证金,也不再额外缴纳保证金,如发生扣保证金事宜需要补缴)。租赁期限届满,在承租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费用,并按租赁合同规定履行约定的责任后7日内,出租方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商铺损坏的,出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不足部分追偿,并要求承租方按合同总租金的20%支付违约金。

一次性
6年

一、首期交易价****交易中心做结算,首期交易价款为首年租金。承租方应当同意将报名保证****交易中心收取的相关服务费后,剩余金额转为首期租金款多退少补,首期交易价款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账户,(户名:****中心****公司,开户行:****营业部,账号:701********0095687****中心在确认收到承租方全部首期交易价款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首期交易价款划转至出租方账户。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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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出租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对外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现状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现状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2、租赁年限6年,租金按年支付,租赁标的物用途:无特别限制,但不得随意更改用途,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屋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途改变。履约保证金5万元。

3、租赁期满后,如承租方仍有续租意向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 10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出租方提出,如出租方继续对该房屋进行出租,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4、承租方自行承担物管费用,,房租缴纳的同时缴纳物管费用。承租方自行承担水、电、气、网络等费用,应按时足额交纳。公用水电表的单位按照房间分摊水电费,公共部分水电费及损耗(含公共部位空调、变损、线损、充电等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数计算,由已入驻企业按照租赁面积比例分摊收取。

5、因生产经营需要投入的地面基础、管线、内部装璜、水电表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房屋装修不得改变主体结构。

6、承租方承诺承租方经营企业工商注册及****园区内实际入驻地址一致。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需严格遵守《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独立自主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和员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须妥善使用出租方的房屋及其设施,不得损坏主体结构、门窗和四周外墙装饰、不得超范围使用和超承载能力使用、乱搭乱占,保持文明环境。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承租方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房屋内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负责维修,费用自行承担;无法维修的,应赔偿实际损失。承租方应安全用电,做好防火防水等安全防护工作,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人员伤亡、第三方损失、房屋损毁等事故,全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出租方被追责或赔偿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8、租赁期限内、出租方对于水、电、****商铺提供能源的持续性或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涉及前述情况,出租方有义务协助承租方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交涉,以保证承租**常使用。承租方应按相关收费单位规定的期限足额缴纳费用,逾期缴纳产生的违约金、滞纳金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因承租方欠费导致出租方被追责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9、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归承租方所有,承租方可以拆除取回,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方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责任。形成附合的,如租赁期间届满,装饰装修物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请求出租方补偿装饰装修费用。

10、租赁期限内,除双方协商同意或租赁地整体规划变更外,出租方不得中途收回所出租的房屋。承租方在租赁期限不得转租、不得违反合同使用承租房屋,不得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否则出租方视同承租方违约,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非约定情況下提前终止合同的,按所剩余租期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对方。因政策及规划变化需要腾退房屋时,一切装修、拆除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1、标的查看联系人:鹏程投资 电话:0895-****327

12、其他详见《租赁合同》范本。

1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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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8 17:00:00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名称 操作
租赁合同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动态报价
旦经理0891-****555
央经理0891-****555
央经理0891-****838

总则

第一条 ****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中心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中心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中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中心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中心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本中心官网(www.****.com)及第四产权(www.****.com****中心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中心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中心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中心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中心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中心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中心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中心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中心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中心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三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中心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中心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中心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中心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七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中心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八条 本中心按照《****中心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中心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条 本须知****中心。

****中心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交易中心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交易中心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中心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交易中心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中心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中心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中心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中心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交易中心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中心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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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
招标公告
昌都市丁青县鹏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丁青县市场北路商住房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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