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非现场执法设备和交通诱导屏社会化管养服务项目 |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15日 17:41 |
| 评审专家名单 | 李岩,黄强,卓卫华,何牧宇,魏贤运 | ||
| 总中标金额 | ¥18.9608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公司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6-****3536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祥湖路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16-****299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城南新区黄海街道青年中路51****广场2幢2-9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公司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 | ****0106MA1WH7D7XE | **市**区古平岗4号C座二层 | 87.45(均分制) | 189608元 |
| 服务类 |
| 名称:非现场执法设备和交通诱导屏社会化管养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市区(含**区、高架快速路、高速公路(若遇区域规划调整以招标区域范围为准)内所有点位和数量的电子警察、卡口相机、高清抓拍、测速设备、监控设备、诱导屏等前端设备和相关后端设备及系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 保障**市区(含**区、高架快速路、高速公路(若遇区域规划调整以招标区域范围为准)内所有点位和数量的电子警察、卡口相机、高清抓拍、测速设备、监控设备、诱导屏等前端设备和相关后端设备及系统的运行检查、维护保养、优化调试、故障处置和修复、升级改造和更新、调整迁移、网电修复更新、应急处置、箱体杆件保养加固更新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2026年11月19日-2027年3月31日。 服务标准:本项目服务期内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采购人的所有采购需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为9400元,由中标人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18日。
2.定标时间:2026年9月15日。
3.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祥湖路3号
联系人:何牧宇
联系电话:0516-****2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广场钻石国际D座12楼
联系人:王建成、李静
联系电话:0516-****35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建成、李静
电话:0516-****3536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