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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市**区长华路19号3栋1单元7楼711号 | 800,000.00元 | 国有土地出让评估服务(百分比):56% | 94.29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0000 | C****0000 其他服务 | 国有土地出让评估服务 | (一)**县范围内的划拨、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和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价格评估事项。 (二)**县范围内符合有关规定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土地用途变更、规划条件调整、土地使用年限调增、土地置换等需补交土地价款市场价格评估事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1.单宗地评估费结算价格=标准计费额(按计价格〔1994〕2017号计算)×中标百分比。 2.涉及采用“双评估”补差方式核定土地出让金的宗地,如: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土地用途变更、土地置换等,评估机构按“双评估”中的高价单边计算和收取评估费用.......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评估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标定地价规程》(TD/T1052-2017)、《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张旭飞(采购人代表)、陈远权、刘文玉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收取。账户名:****;开户行:****公司**分行;账号:125****47887。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一、供应商信用融资:****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二、成交供应商:****,联系人:屠京京,联系方式:151****4992。
名称:****
地址:**省**市**县彰德街道胜蔺街133号
联系方式:0830-****4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市**区蜀泸大道三段201号4栋二单元一楼
联系方式:0830-****73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8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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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