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6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建设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优势特色种植业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中药材高****基地建设围绕我县大宗药材品种,重点建设集中连片、生态化种植、机械化生产、信息****基地,促进基地“提质、提效、提标”。高****基地支持相对集中连片200亩****基地建设。
3.补助标准及补助资金使用: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不低于335万元,其中省级农业专项资金补助100万元,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补助。补助资金主要支持中药材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生产条件改善和产业发展相关的环节。补助资金主****基地的**与升级改造,生态化种植、机械化生产转型,加强采收、净选、切制、干燥、分级、保鲜、包装及仓储等关键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项目建设主体的申报范围和申报资料
1.申报范围:
在我县境内从事中药材生产、加工、经营的农户、家庭农场、**社(****联合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均可申报。新型经营主体需具有一定生产规模、良好联农带农示范作用、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承担中省产业融合、绿色高产高效、新型主体培育等同类项目的主体不叠加享受省级资金支持。
2.申报资料:
申报建设主体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见附件)
2.项目申报单位有关注册登记证明(如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3.有关土地权属或用地证明等佐证材料。
4.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
5.该项目不与其它项目补助重复承诺书。
以上所有佐证材料名称必须与项目申报单位名称一致(如名称变更的,需提供合法手续证明),经营主体应确保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遴选程序
1.****服务中心发布遴选公告;
2.县域内新型经营主体进行申报;
3.****服务中心组织评审遴选,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开展初步遴选评审工作。评审将严格遵循择优原则,结合项目实际需求与具体情况择优初步确定建设主体。将拟定建设主体及项目实施内容提交****党组会议审定;
4.对局党组会议审定的项目建设主体及项目建设内容等进行公示;
5.项目建设主体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经上级评审同意后组织项目实施。
四、申报时间
请县域内有意向的新型经营主体将项目申报书等资料于2026年9月15日至9月23日(工作日8:00-12:00,14:00-18:00****中心B座510室****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17-****765 联系人:冯小东
****服务中心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