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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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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划自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社保局、******局《关于评选表彰规划自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2025〕453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市规划自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市评选表彰工作专班”)综合评审,确定云****事务中心、尹闯同志、龙淑媛同志、黄中伟同志、邬**同志为拟表彰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6年9月15日至9月20日。凡有异议的,****人力社保局、******局或县林业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社会保障局,023-****9685;地址:**县**大道919号。
联系单位:******局,023-****5331;地址:**县纱滨路27号。
联系单位:****,023-****7700;地址:**县**大道996号。
附件:规划自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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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