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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517****至**高速公路TJ4项目于2025年7月25日通过****委员会核准(川发改基础〔2025〕357号),****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程序成为该项目施工单位****G8517****至**高速公路TJ4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
因项目建设需要,2026年9月3日,经****规划局批准(宜**规划函〔2026〕210号),同意项目部临时使用**镇茶叶村1组,白果村2组、3组,楠木村6组,富荣村7组;书楼镇桤木村4组、5组、6组集体土地4.6945公顷作为G8517****至**高速公路TJ4项目弃土场、施工便道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2年。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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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