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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6-09-15 |
| 名称: | 《**市**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谷饶镇大坑村乡村**产业项目)》审批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9-15 | |
| 主题词: | |||
《**市**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谷饶镇大坑村乡村**产业项目)》审批公示
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和《******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文件要求,我分局组织编制了《**市**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谷饶镇大坑村乡村**产业项目)》(以下简称《方案》),现予以公示,主要情况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24日,共10个自然日
二、公示内容
1.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的原因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乡村**,谷饶镇拟在大坑村塔口洋坊规划一宗集体工业用地用于生产纺织服装产业类。本项目属于大坑村重点乡村**产业项目,是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重要载体。本《方案》****开发区和产业园项目,不属于城镇居住用地,属于《******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5种情形。
2.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情况
本次使用**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1.4923公顷,共涉及1个地块,地块编号为ZZ001,分布于**区谷饶镇大坑村。
3.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耕地保有量:本次建设用地周转规模的使用地块不涉及占用现状耕地,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后,不会对**区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产生影响。
永久基本农田:本次建设用地周转规模的使用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后,**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布局保持不变。
生态保护红线:本次建设用地周转规模的使用地块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及布局保持不变。
建设用地规模:本次建设用地周转规模的使用面积为1.4923公顷,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后,**区的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有局部调整,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4923公顷,承诺将在三年内通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措施归还除农村村民住宅和殡葬设施以外的其他建设使用的周转规模,归还后建设用地面积不会发生变化。
三、公示方式
****政府网站上公示,同时在项目涉及的镇及村公告栏张贴公示。凡与上述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且对公示事项存在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10****分局提出意见(意见采用书面形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联系电话:****6730。
附件:
附件:**市**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谷饶镇大坑村乡村**产业项目)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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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