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的相关要求,我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公众传媒平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基地污水处理厂重建项目
(2)建设地点:**市**县洋青镇****基地(广****工业园区)
(3)建设性质:**(重建)
(4)建设内容: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13.94亩(红线总面积约20亩),建筑面积1582.02㎡。建设内容包括重建格栅池、调节池、气浮池、装配式生化系统、紫外消毒池、污泥脱水系统、除臭系统、综合设备房、业务用房等构筑物及配套设备安装。
(5)建设概况:企业于2019年6月2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由于规****水厂,故在现有厂区****处理厂。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园区****中心310室
邮政编码:524300
联系人:刘勇
联系方式:0759-****02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核清****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5****8228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我单位欢迎您在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向我单位提出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通过下列网络链接直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在公众意见中填写您对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网络下载网址:
链接: https://pan.**.com/s/1J45ar0bjEMVthe7CUMR5Sgpwd=1234
提取码: 1234
您可通过本公示第(二)条内容中的联系方式,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向我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我公司将在评价过程中充分重视公众的意见,为项目科学评价提供公众依据。
****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