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对 ****省高法食材供应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某法院食材供应服务外包项目
3.预算金额:3,780,000.00元含税
4.资金性质:企业自筹
5.付款方式:按月度付款据实支付。
6.采购需求:为****某法院提供食材供应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服务地点:嵩山路27号。
8.合同履行期限:1+1+1模式,第一年度2026年9月20日至2027年9月19日(现合同执行条款合同期限到新供应商中标签订合同为止) 。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服务品质等因素进行考核,考核优秀可续签合同,总体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9.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5.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是致力于新鲜食材采销****公司,拥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仓储运输能力(包含常温库、冷冻库、保鲜库、运输车辆等)。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09月16日08:30至2026年09月21日16:30(**时间)。
2.投标人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获取文件登记表,投标人详见附件需自行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00元,报名成功后,2026年09月16日至2026年09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时间,节假日除外)到。
开户行:****银行****公司**新春支行
4.注:平台交费截止时间:2026年09月30日09点00分。标书代写
5.保证金汇款账号:
户 名:******公司
账号:888********05676
开户行:****银行
联行号:323****00001
注:投标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打款。
保证金收取金额:大写金额:陆万元整;小写金额:60,000.00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9月30日0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 **市**区建国街303****集团一层)。
1.关于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人员,工作时间:8:30-16:30,联系电话、业务咨询****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com/)首页。
2.对未及时平台操作影响获取文件或投标的,投标人需自行负责。
3.投标人****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com/),下方“下载中心”获取《新版平台投标人注册指南V1.0》,根据提示内容注册直至通过平台审核。
4.投标人可关注公众号:《智慧采购平台助手》了解相关投标指南。
5.提出异议的时间、方式及条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意向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及联系方式:唐先生 0451-****2167。
6.根据《关于睿采网平台收取中标服务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2026年4月13日起,对通过平台中标的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时间
自 2026 年 4 月 13 日(含)起,在睿采网平台发布采购公告的采购项目,按调整后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调整后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方式与收费标准”部分)。
六、收费方式与收费标准
(一)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自主缴纳,自 2026 年 4 月 13 日起,所有采购人在睿采网平台发布采购公告时,需在公告中增加中标服务费收取条款,通知报名投标供应商,条款应明确中标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汇款备注及收费标准。
(二)公告条款参考范文
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一****公司
开户银行:****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 0798 9010 000
注: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
(示例:CG-****04013-95027)。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
(示例:XXXX 公司 CG-****0413-95027)。
本次采购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 20 万元以下 |
免收费 |
| 20 万元(含)至 50 万元 |
200 元/次 |
| 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 |
300 元/次 |
| 1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
2000 元/次 |
| 500 万元(含)至 1000 万元 |
1‰ |
| 1000 万元(含)至 5000 万元 |
0.8‰ |
| 5000 万元(含)至 10000 万元 |
0.7‰ |
| 10000 万元以上 |
0.5‰ |
三、补充说明
(一)如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平台有权拒绝发布相关招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二)中标供应商拒不缴纳中标服务费,与采购人私下直接签订采购合同的,平台有权拒绝承认其相关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有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及查验查证服务。
(二)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3000.00元,由中标投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并电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人在填报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上述费用。
开户行行号:103****04329
账户:******公司
帐号:080********013630
开户行:****银行****公司**新春支行
本公****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发布。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群力大道1798号
联系方式:刘雪秋 130****0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市**区建国街303****集团一层)
联系方式:王先生 0451-****9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451-****9660
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及联系方式:唐先生 0451-****2167